马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4-01

2012年5月24日,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举行。图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作重要讲话。

明确任务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这次会议,是国务院首次召开的全国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总结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2012年的重点工作。刚才,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负责同志就落实工作任务发了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我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政府信息的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的公开,创造了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的条件,有利于提升行政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公开政府信息成为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温家宝总理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求。国务院有关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7个配套文件,推动《条例》的实施。

几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划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民生保障、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等内容,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二是积极稳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1年,31个省(区、市)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30多万条,85%以上的申请按规定得到办理并予以公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000多条,70%以上的申请按规定得到办理并予以公开。三是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重要突破。近年来,国务院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2010年有75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有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今年,已有95个中央部门更加及时、统一、细化地公开了部门预算。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迈出的重大步伐。此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及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四是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国务院办公厅专门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半数左右的省级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渠道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渠道,公开和解读政府信息。一些地方、部门还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博等发布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总的来看,几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给予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条例》施行时间还不长,遇到的问题还不少。主要是: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一些涉及政府管理运行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公开等,还需要深入推进;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信息公开实践中遇到一些难点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总体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首先,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强。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一样,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对于企业和个人分析市场,科学地安排生产、生活,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群众对这些信息的需求持续增长。其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第三,互联网技术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微博技术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快速传播有了更好的条件和平台;另一方面,一些热点事件信息尤其是负面消息容易被聚焦放大,不实传言容易滋生蔓延,这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务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前不久,经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和四项工作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归纳强调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财政资金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开,力争取得更大进展。在预算决算公开方面,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重点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在“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方面,中央部门和单位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二)着力推进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始终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结合近年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和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今年要着重抓好四件事: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去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1043万套,基本建成432万套,2012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年底前基本建成500万套,在建和建成规模都比较大。要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德政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二是推进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要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标准起草的渠道。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既要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也要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四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所有征地拆迁项目,都要严格依法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程序,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招投标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经济活动,既关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也关乎政府行为的规范和公共资源的利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今年2月起施行,对招投标信息公开作了具体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快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信息共享。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应全面公开,对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着力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这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近年取得积极进展,相关制度普遍建立。下一步,要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政府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完善公开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查处价格和收费违规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以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渠道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和关键。一是抓紧制定完善《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细化,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尚未制定实施办法的,要抓紧制定。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同时依法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此外,要加强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各级政府要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信息公开栏、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国务院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作出明确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坚持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有关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牵头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进度安排,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责任岗位。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其它部门要密切配合。

二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任务和长远需要,从实际出发,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订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和舆情引导。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事项,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合规按程序取得政府公开的信息。

四要加强考核考评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考核考评机制,既要加大政府系统内部的工作考核力度,也要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10月底前要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同志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