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务微博谈电子政务建设与第三方服务
来源: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更新时间:2013-04-07

文摘:通过分析借鉴政务微博在中国火热发展的原因、优势以及风险,结合政府开发电子政务的特点和困难,从用户需求的角度出发,把政务微博的管理方式扩展到其政府公共服务中,分析了政府利用第三方技术或服务进行电子政务运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使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不局限于政府门户网站,从而充分发挥第三方企事业单位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促进作用,降低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难度和复杂性,在政府部门对电子政务进行开发或改进的过程中,提供一种理论指导或建议。

  引言

  近年来电子政务在我国迅速发展,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加强,但是信息化并没有取代传统的服务方式,政府网站利用率低,受关注较少成为阻碍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然而最近兴起的政务微博却受到了民众的青睐,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影响力通过政务微博提高,对 比微博和政府网站的差异,政府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各种手段提高民众对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一、电子政务网站建设面临公共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电子政务建设分为对内的办公系统和对外的公共服务系统,对于公众来说,关注的只是如何获得更好地公共服务,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政府网站。我国已经出现了很多规模和功能比较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站,但通过观察可 以发现,中国城市优秀电子政务网站如北京、上海等的政府门户网站,与大多数县级人民政府网站的功能和界面的相似度都相当高;而一些优秀政府网站的创新试点功能,在得到较好的应用后在信息化环境下也容易得到推广;再加上政府工作的相似性和透明性,使得电子政务网站的开发趋 于标准化和模式化。但相对于充满特色的商业网站,我国政府网站缺乏个性[1]和丰富的公共服务能力,并且在现有功能的运行和公共支持度上也常常得不到保障。

  假如政府对网站功能模块的日常维护缺乏人力物力支持,导致网站更新较少较慢,就会使市民丧失对政府网站的兴趣和信心。以信息发布模块为例,政府仅能披露类似政府通知和公告、人事信息、政府工作等内部可以获得的信息,其他的一些如热点新闻、突发事故等就需要通过联系其他舆论媒体获得。而市民通过政府网站期望获得的是第一手权威及时的消息,政府对于市民感兴趣信息获得的滞后性也会导致关注度的减弱。

  而从经济性上考虑,构建一个安全性较好的网站外包成本一般需要十到二十几万人民币,很多政府难以承受。而政府网站的对于公共服务的功能模块需求较多,投资开发一项新服务存在较大的风险和机会成本,大部分政府难以承受。网站开发同时需要相应的线下服务能力,而政府网站属于无盈利项目,因此难以像商业公司那样投入足够资金和人力来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服务。

  二、从政务微博看电子政务部分功能授权第三方的可行性

  2010年起,微博成为新一代全国范围内信息传播最便捷的途径,而政务微博也随之迅猛发展,政务微博从2010年底的5700多个迅速发展到年底的5万多个。由于政府网站互动性较差,官民信息交流程序繁琐,而微博因其大众化特点更容易使市民接受,并且有着更好地互动和宣传效应,政务微博的关注量在很多地方甚至超过了正规政府网站。因此,用微博代替传统政府网站中的官民互动交流模块,有着明显的优势。


  (一)传播优势

  微博用户自身所在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微博信息本身价值和信息传递者强度是影响微博信息传播的最主要因素[2],而政府在这两个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通过微博客户群体的互相关注,一条政府信息或言论可以很容易的让更多人看到,把公民主动寻求政务信息的行为称为一类关注,把公民通过其他渠道接受从而发现政务信息的行为称为二类关注,则微博很容易通过二类关注使得政务信息快速传播,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推广和政府其他活动的开展。

  (二)成本优势

  微博是由国内知名网络公司提供的全国范围内的大众化的交流平台,政府不需要参与开发,也无需购置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和维护,并且其功能可以完全代替一般的官民互动模块,不但节省了网站开发成本,同时可以精简政府网站界面,增强政府网站的清晰度。

  (三)发展优势

  中国电子政务依然处于发展阶段,网站的功能亟待完善,可能会导致未来对网站进行重新开发或整顿。如果网站的某些功能为第三方服务公司代理,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面向对象的特性,在未来的发展 中会保持稳定性和扩展性。而一般情况下,企业比政府更容易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新技术的研发,也更容易使用国际先进运作模式,更重要的是企业总会站在用户的角度经营,在一定时期内总会有一种潮流产品供政府使用,因此政府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在该功能模块上一定会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并且不需要过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另一方面,从第三方服务公司角度看,政府使用其产品无疑为其带来巨大的广告效应,在合适条件下,也可以利用政府的权威性推广新产品,产生互利共赢效应。

 (四)运行优势

  在美国,政府网站上都会确切的标有Facebook、Twitter、RSS、Mobile、Blog、E-mail等各种联系方式,而这些方式都属于现代网络上比较流行的和使用群体较多的信息传播方式,一般不存在中国政府网站上那种进行网页表单提交把用户意见上传给政府服务器的方式。这样,互动信息通过网络公司的服务器传递,减轻了政府服务器的负担,充分利用了各种公共资源和企业资源。而不同的联系方式功能上互不冲突,运行时也容易进行人员上的分工管理。

  三、优势同时存在风险,政务微博使用应合理谨慎

  在中国,政务微博和政府网站是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政府参与公共互动的方式,政府网站上没有微博接口,微博仅仅是使用网络公司提供的业务进行运作。而网络公司如新浪、腾讯等也积极支持政府工作,提供了专门的政务微博主页和微博群方便公民关注。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特殊性,政务微博在地域分布、信息发布方式、信息内容、民众互动以及制度规定等方面的不足[3]使得政务微博使用存在着诸多隐患。

  (一)对政府权威性的影响

  政务微博代表政府,政府的言论必然会成为舆论的焦点,因此部门或官员都要对其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负责。由于言论不慎导致政府或官员公众形象降低的例子经常出现,这要求政府必须像对待工作一样对待这种网络媒体,必须设立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微博信息的日常维护。政务微博必须与政府网站或权威机构相呼应,部门微博和官员微博必须统一管理,体现其合法性,由于微博用户注册的任意性,存在冒名政府或官员发表言论的恶意行为,容易引起社会对政府态度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网络规制立法的科学性与合宪性仍然有待论证[4],政府很难制定一套完善的规定政府和公民言行的法律制度,元规制的网络语言对于政府的权威是一种很大的挑战。

  (二)官民互动方式改变的影响

  不论是通过微博还是政府网站,由于政府受到的关注量较大,从而不能逐条反馈公民意见,但微博作为互动工具,如果仅仅单向发布信息则丧失了它的优势。同时,对比其他受关注量较大的微博用户,大部分是体育或娱乐明星,群众对它们的关注来源不一样,政务微博是由于需求而关注,而明星等微博则是出于个人喜好,因此,政务微博必须做到能够发表有用信息并收集 自己发表信息的评论并进行反馈,才能获得公民的有力支持。目前,已经有学者通过对微博信息进行数据挖掘的方法来从海量评论中获得分类信息,政府也应当有目的的支持类似研发并投入使用。

  (三)地域差异的影响

  政府有等级性和地域性,而微博却是全国平等。通过微博,地方问题很容易扩散到全国,这使得地方政府必须小心翼翼。政府言论的地域范围必须受到规定,即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参与全国范围内社会现象的评论,是否应该通过舆论参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政务工作,高层政府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对下级政府管辖内的事件作出舆论指导或评论;通过设立事件等级来区分事件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不同政务微博应该获得不同等级的事件评论权限,从而规范政府言论,减少区域矛盾或不良影响的扩大。

  (四)对政府网站的影响

  政务微博不属于政府内部办公系统管理,其发展过火容易导致公民对政府网站的关注度减弱。政务微博随着政府的重视加大,其内容越来越广泛,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功能;但很多重要信息不论从长度还是重要性上都不能通过微博来发布,公民只关注微博容易错过这些信息。为了避免此种本末倒置的情况发生,政府必须把政务微博规范化,与内部办公系统的功能模块挂钩。微博只是在当前电子政务建设形势下由于网络发展和全民热潮兴起的一种工具,不具备长期稳定性,但对微博信息的管理方式可以成为日后对第三方信息软件管理的一种标准。政府内办公系统应该提供与外部信息收集和发布的接口,能够通过内部服务器处理外部信息,并把微博等服务表现在政府主页上,政府在微博的使用上要 占据主导地位,而不是受限于网络公司的规制。

 (五)对政府数据管理的影响

  对政府来说,微博信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的数据类型,它不属于政府内网的涉密信息和传统的业务信息,它的来源更为广泛,信息的数量庞大且质量参差不齐,但同样拥有很强的公共影响力。从长远考虑,类似信息还将会以微博之外更多的形式出现,对于此类信息必须建立一套新的数据库模型,采用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来分析其中有用的信息,政府不能仅仅参与互动而必须对网络民意做出分析和处理。

  四、政务微博使用方式探索

  (一)必须有自上而下的政务微博使用规定

  规定制定由最高级政府部门开始,逐级规定不同级别政务微博的使用标准,包括命名规范、参与人数、信息发布量、对重大或特殊事件的响应程度、与其他政府问政务微博的互动范围、和其他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标准。通过合理的制度有效地避免 由于政务微博使用不慎导致政府形象降低、机密信息泄露、盲目管理等不利因素,同时给将要开展政务微博服务的政府机关提供较为具体的参考,让政务微博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化,从而增强公民对政务微博的信任度。

  政务微博管理实质上是对政府言行的规范,更进一步看即政府应该把握包括言行在内的不同信息的需求,对可能获得和发布的任何信息都有较为明确的分类和使用限制,充分利用信息法所规定的要素,形成一套完整有效地规范政务信息的制度,从而使政府在今后可能出现的新技术面前把握住政务处理的根本。

  (二)有计划的更新政府内部办公信息系统,增加对微博信息的管理功能

  政府应当有意识的在技术环节加强对政务微博等新兴政公共服务务服务的控制能力,而不仅仅靠管理手段。信息技术发展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信息处理和传递速度越来越快,通信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而各种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信息获取更加全面;但由于公共服务本身的复杂性,面向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研究成果还较为零散,必须加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的契合程度[5],从公共服务所需信息本身出发,加强办公系统对不同数据的管理能力,加强系统的可扩展性,才能合理、高效、安全的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使得电子政务在公共服务形式 日趋多样化的情况下保持先进性和稳定性。

  通过内网间、内外网间数据互联,按照政府对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考虑各种政府所需信息,建立一套较完整的关系数据库,将整个电子政务系统所需数据体现到政府信息系统中,把数据处理和数据传递技术分开,政府把握住政务信息的数据处理、数据安全,而信息发布的形式则有意识的交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处理。

  (三)通过政务微博进行知识获取

  政务微博不能仅仅用来发布消息,或是与公民进行简单的互动,更应该通过政府有意识的推广到社会各界成为一个利益集体,发挥信息全国化的共享优势,实现政府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功能。通过互相关注可以简单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经济科技等信息共享,微博虽然不能发送大量数据,但可以发表信息的超链接地址,从而充分利用互联网对企业的宣传作用。例如,产学研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政府作为联系产学研的纽带,应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点对点的日常关注,政府可以随时获得高校的研究信息,进而通过政府内部服务器进行知识管理,再通过微博等形式发布;企业也可以通过向政府发布需求,再面向高校产生研究课题,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在国外,很多政府网站都发布本地区学术研究的课题和成果,虽然大部分属于该政府投资项目,中国可以发挥中小企业较多,市场需求较大的优势,通过通信工具解决企业知识的获得无法满足企业对创新 的需求的矛盾,充分调动中小企业对创新的巨大作用。

  (四)注意政府自身的推广和相互关注

  政府服务社会有多种形式,但最重要的是要获得公众关注和信任,微博具有蝴蝶效应,正反形象都容易通过传播扩大化,为了减少负面评论的发生,一个方法是把公众关注点引到政府网站上来,让公众更多的关注政府客观信息,而不仅仅是政府的主观言论。政府门户网站才是面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网站功能的拓展在关注较高的情况下更容易推广和成功。

 (五)利用政府权威性

  政府具有权威性,进而具有天然的宣传和广告优势。一方面,很多外国政府都对本国政务微博在信息发布时效、内容、用户主体合法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旨在利用政府的权威性规范政务微博的言论进而引导公民在网络中的言论走向[6];另一方面,政府不宜通过政府网站盈利,因此经常会面临开发经费不足的问题,但如果让第三方企业执行一部分公共服务,企业能够利用政府权威性获得点击率和广告收入,而政府也能利用第三方企业成熟或独特的管理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并增强政府网站的多样性和实用性,则企业与政府能够实现双赢。

  五、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联合第三方参与的方式

  (一)根据应用技术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主体的不同,可以把政府公共服务分为四种方式

  1. 政府完全主导方式。政府内部办公系统,涉及到本部门业务流程和数据处理,专业性和机密性较高的业务,应该由政府本身 自主控制。

  2. 政府提供技术,第三方实施管理的方式。一些信息公开的业务如本地区非政府新闻、政府电子商务信息平台、部分授权事业单位管理的公共服务等业务,在保证外部人员处理过程合法和负责的基础上,通过支付一定费用,可以交由政府外单位管理,从而减轻政府人力负担。或者借鉴苹果或谷歌的成功经验,政府推出开放式的网站开发模式,制定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和福利措施,吸引第三方提供软件服务。

  3. 政府提供数据和管理,使用第三方先进技术。为了解决技术和开发费用不足的问题,某些信息安全性不高的业务可以使用比较流行的适合大众的技术,如微博;电子政务的表现形式也可以进一步扩展,而不是仅仅限于门户网站,推出具有一定功能的方便民众使用的电子政务网络产品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但政府内部必须提供完善的数据管理条例,保证在技术使用过程中政府对信息的控制力。

  4. 完全由第三方部门实施。外部部门包括除了本政府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一些业务只靠一个政府无法完成,但政府门户网站需要保持全面性。在双方能够达成合作的基础上,政府只要在制度上保证业务实施的有效性,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把业务完全交给第三方单位实施 。

  (二) 总结

  我国正在进行以公共服务市场化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政府必须明确定位应该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充分分析每项服务的优势和风险,明确责任机制和双方价值取向[7],保证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的安全性。在数据需求方面根据具体公共服务需要建立明确的目标体系,从而建立一套明确的数据分类和结构规范。在保证政府权威性的基础上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对民众的影响,在保证民众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犯的基础上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政府在系统开发或是网站建设进行初期规划的时候,应该按照上面四种方式对每项业务进行细致划分,使电子政务的服务方式向市场化运营方式转变,让信息化带动体制改革,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对政治的推动作用,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政府公共管理中,获得经济政治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王欣欣.刍议电子政务中的个性化信息服务:基于美国等电子政务网站建设的思考[J].情报杂志,2010(12):226-228

  [2]李燕萍.微博比较研究[J].情报杂志,2013(3):77-83

  [3]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报告[J]。新闻界,2012(5):47-54

  [4]赵娟.微博、规制与行政法治[J].南京社会科学,2012(4):90-96

  [5]孙宝文,王天梅,涂艳.面向公共服务的国外电子政务研究评述[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1):111-114

  [6]薛国林.国外微博管理经验借鉴 [J].人民论坛,2012(6):36-38

  [7]张顶浩.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文献类型标志].理论导刊,2012(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