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公安分局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4-23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采购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三、招标内容:采购激光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RMB178788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瑞珅、赵艳春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 67164376          

传        真: 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4月27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套,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ISO9001认证证书、近三年的相关业绩(附合同如有)。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