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红河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电子政务培训,本次培训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针对性。本次培训内容很多,法院为了最大限度的解决工学矛盾,取得培训实效,在组织听课人员时,进行了认真分类。做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在进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字法庭”时全体书记员参加;在培训“质效评价系统”,“数字审委会”时,院领导全员参加。
二是注重实效性。本次培训注重实际运用,在老师讲解之后,进行交流,还进行了实际操作演练,达到了学以致用的效果。
三是体现全面性。本次培训全员参与,上至院长,下至书记员,全院除2人在上级法院学习,2人产假未到外,全院48名干警有44名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到92%。
四是凸显廉洁性。以往培训多外出进行,需要支出许多学习费用,本次培训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请了一名北京紫光华宇软件公司的工程师到院讲解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