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赤峰 更新时间:2013-05-03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打造公正、民主、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来,赤峰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 、工作机制持续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布。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级政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以健全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市政府办公厅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年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了一整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公开内容不断扩大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关注高的热点信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
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并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公开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将农林水、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5个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制定了全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推进,及时公开了水、电、气等方面的价格和批准的收费项目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招投标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15条,其中市直部门公开信息7059条,旗县区主动公开信息14809条。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注重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渠道的作用。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保证公众及时、准确、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社会公众登陆政府网站即可查看政府文件、政府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还可以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对赤峰市“两会”、中国·赤峰第七届红山文化节暨“中国印城”文化节等我市重要活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进行专题报道。同时邀请旗县区及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接受在线访谈7次,并就农博会开办、高考热点问题、旅游工作、就业工作、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在线交流。全市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48条,市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179万余人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公共图书馆共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300多个,年均接待公众查询三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