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代购,四处是雷区
来源:环球时报 更新时间:2013-05-05

 
    网上代购服务在美国生意很好,不少华人在美国通过网络购买手机、奶粉等紧俏商品,然后寄到中国。这种生意容易上手,因此越做越火,但很多代购行为钻了美国及中国的法律漏洞,一旦被执法部门盯上,就是自讨苦吃了。最近美国发生一连串因海外代购服务引发的法律纠纷,给悄然兴起的网上代购泼来一盆冷水。

    华人代购者频频惹官司

    在美国网购可以省去销售税等很多税费,因此,不少商品尤其是电子产品都比在中国便宜。美国大部分购物网站只接受美国信用卡,不接收中国银联卡,或者不提供海外供货服务。因而,一些在美华人便在购物网上开辟代购或转运服务,网上订购时只要写明美国的地址即可。美国的海外代购服务最多的是转往中国大陆、台湾和韩国。

    在美国读书的中国留学生中不少人经营代购网站,在南加州大学读书的赵同学,做代购服务已颇具规模。最近,他收到加州税务局的公函,指责他在从事网上经营以来,有高额税金没交,要追缴使用税。赵同学马上去咨询会计师,才明白虽然许多网站在购货时没有收取销售税,但加州政府仍可收取使用税,如果真要交货物使用税的话,他过去经手的货物总价值100多万美元,须缴纳10多万美元的使用税。目前加州政府已向上百万名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民众寄发追税信。许多民众向法院状告加州政府,称向他们收取使用税不合法。赵同学是否要承担这些税金,还没有定论,这令他忧心忡忡,无法专心读书。

    住在蒙市的张先生专门替海外购物网站提供海外购物转运服务。为方便客户,张先生在洛杉矶开了十多个邮政信箱,用不同的信箱地址替客户接收网上订购的货物。最近,他的公司、住所以及所有邮件都被调查,美国国土安全部、联邦特勤局以及当地警察都去他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查抄。原来,警方怀疑有犯罪集团获取他人的信用卡资料后,在海外网站订购高档电子产品,让网站直接寄货物到张先生的邮政地址。虽然张先生坚称不知道这些货物是盗用他人信用卡所订购的,但执法人员认为他理应知道他在替别人接收脏物,并起诉他共谋盗用身份罪。

    来自中国的商人黄先生在美国罗斯密市经营一家礼品店,也顺便增加了网上购物代转的业务。一天,网上有客人委托他购物寄回中国。黄先生将物品包好去邮局托寄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原来,黄先生寄的产品是红外线摄影机。这种摄影机虽不是高科技产品,也不是军用产品,在美国市场可公开买卖,但美国法律禁止这类产品转运出国,以防红外线技术外流。如果寄往中国需要出口许可证明。美国联邦调查局参与调查此事。黄先生不断被执法部门调查,还要花钱请律师来证实自己的清白。

    警惕“空中飞人”犯罪

    “做网上代购要非常小心,既要遵守美国法律,也要遵守中国法律”。美国华裔律师邓洪说,近年中国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新规,邮递进入中国境内、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的物品,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缴关税。大部份货物在转运到中国时,转运人员为避免支付额外的关税而谎称这些货物价值不足50元人民币。但一旦被查获,除货物有可能被没收外,还可能被罚大笔关税。

    邓洪说,为规避上述风险,海外代购正悄然向国际航空渠道转移。一些中国网上商店正通过空姐、导游、留学生等“空中飞人”以个人携带入境方式避税,“机场代购”、“空姐代购”涌现,一些网上商店甚至打出空姐图片吸引顾客。但“空姐代购”也有风险,2012年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达113万余元人民币,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有专家表示,在中国,当进关物品超过一定数量、种类限制时,需要符合相关标准,走报关手续。如果没走合法报关手续,产品税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属于刑事犯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走私,5万元以下要处以行政处罚。由于此案多次累计偷逃应缴税额达到100多万元,属“数额巨大”,所以判了10年以上的刑期。

    新规出台网购降温

    美国各地政府发现网上购物免税会使州政府减少大笔税收,纷纷立法要求向购物网站收取营业税。加州政府估计,其每年减少的230亿美元销售税收中,在线交易占110亿美元。因此,2011年6月,加州州长签署法案,要求对美国亚马逊网站课税,预期此举每年可为加州政府增加3亿美元收入。从去年9月15日起,加州居民上亚马逊网站购物,就要被征收销售税。除加州外,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弗吉尼亚、印地安那、内华达、田纳西、南卡罗来纳等州,也将从2013年到2016年间开始对亚马逊网站课税。经常上亚马逊、电子湾网站的买家除囤积商品外,也苦思应变之道,例如转往其他小规模免税网站,或将商品先寄往免税州再转寄加州的迂回战术。(记者 卢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