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来源:IT168 更新时间:2012-04-13
随着国际互连网络的快速发展,同时随着人类社会近人信息化时代步伐的加快,一种全新的业务与服务——“电子商务”展现在世人面前。电子商务是国际互连网络与EDI 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从EDI 到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电子商务使得国家与地区贸易成本更低,效益更高。它使所有用户在产品质量与服务、降低成本、选择的多样化以及新产品与服务等方面受益。电子商务给世界带来的冲击将是持久的、多方面的。未来几十年它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

  现在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十分迅速,电子商务技术已经成熟,通过Internet进行交易也已经逐渐成为潮流,全球电子商务的应用如火如荼。另外,基于电子商务而推出的金融电子化解决方案、信息安全方案,成为目前国际信息技术市场竞争的主流。本文将就国际机构对电子商务的响应状况和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做一介绍:

  一、国际机构对电子商务的响应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为迎接电子商务给全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使之在全球范围内更有序地发展,ISO/ IEC 已着手研制相关标准。早在1997 年6 月,ISO/ IEC J TC1 成立了J TC1“电子商务业务工作组”(BT - EC) 。

  欧盟:就制定影响信息经济的指导方针和政策而论,欧盟较其他国际机构积极得多。欧洲委员会一直非常关注解决与信息社会有关的问题。尽管欧洲委员会制定政策的主要动机一直以保护主义为核心,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学术创造性很值得称道。欧洲委员会通过其下设的各个委员会管理对信息技术研究开发的资助。所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带来了一些创新性技术。

  经合组织(OECD) :作为全球政策发展中心,经合组织使其成员国政府对当前问题取得共识。经合组织信息、计算机和通信政策委员会采纳了“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全球信息社会”方面的政策建议。建议内容包括电信问题(如服务定价、通用服务和移动电话) 的声明;信息社会经济学;高性能计算和联网;互联网;信息技术标准;安全、隐私、保密和知识产权。经合组织已作出巨大努力来制定政策、安全、隐私、加密和法律协调等。经合组织也将成为确定信息技术产业之重要政策目标的一个重要机构。

  七国集团:

  七国集团以其面对全球信息经济和社会的基本问题采取举措而著称于世。该集团的电子商务政策小组(正式名称为全球中小企业组织) 就针对中小企业拟定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政策建议和探讨全球电子商务的立法协调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的货币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

  亚太经合组织:该组织的电信工作小组最早于1995 年发表了亚太信息基础设施汉城宣言。宣言的核心内容是,要使国际加值网络自由化并便于经营。该组织已承诺,要通过研讨会、研究和试验等工作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WTO) :1996 年12 月15 日,世界贸易组织批准了一项期待已久的协议,即在占世界电信业务90 %以上的70 个国家内实现电信市场自由化和无管制。由于撤销管制和消除垄断,电信市场竞争预计会加剧,从而促进私营部门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加快新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如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 的发展。

  世贸组织的另一重大举措是,1996 年12 月13 日在新加坡发表了关于信息技术贸易的部长宣言,要求占世界信息技术贸易80 %以上的欧盟及其他13 个国家,在2000 年以前取消这类产品的一切关税。

  国际电信联盟( ITU) :除了制定无线电通信及电信标准外,该组织的另一项主要工作是,促进发展中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它正在致力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更多地了解电信业对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该组织对互联网在全球的发展甚为关注。它将成为世贸组织电信协定条款的执行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已于近年责成其国际局研究互联网等新型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带来的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帮助这些国家建立适应全球信息经济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教科文组织在这一具体领域没有直接的定规权,但能极大地影响信息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认同程度。该组织认为,它有权保护受到互联网冲击的伦理、社会和法律价值观念。

  联合国贸发会议:1994 年,该组织在美国哥伦布市举行了联合国贸易效率国际讨论会。会议正式启动了“全球贸易网点”计划,旨在建立全球电子互联贸易服务中心。截止2000年,已在近30 个国家建立了50 个贸易中心,为设法以电子方式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贸易服务。

  国际清算银行: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世行正在调整其内部业务和对外服务。世行“信息技术发展”计划强调基础设施发展和政策制定,以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该行经常资助发展中国家建立现代化银行业务系统项目。它还参加了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会议:该组织1996 年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以促进现代信息通信与存储手段的应用。

  世界银行集团:该行研究了“电子货币的发展对中央银行的意义”,并于1996 年发表了研究报告。

二、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美国:在美国,从应用角度看,Internet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电子邮件阶段;第二阶段,即信息发布阶段,开始于1995年,它是目前Internet的确主要应用;第三阶段,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美国目前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就目前来看,EC应用将是Internet的最终商业用途。以上3个阶段所产生的3个应用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告诉发展着。电子邮件的平均通信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的信件、电话和传真。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已经取代了部分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新闻发布功能,几乎所有重要的报纸都有了免费的电子版本。

  由于Internet能充分利用和节约社会资源,所以美国政府在促进Internet的普及和发展上不遗余力。比如,当Internet商业活动还不充分时,政府出钱使Internet免费运行,直至近年Internet走上轨道,能自行良性为止。为了培养在Internet上购物的习惯和环境,又规定政府各部门在1997年度必须在Internet上完成不少于450万件商品的购买活动。1997年5月,美国政府公布了一个政策,即Internet-tax-zone(Internet免税区)。政策规定在全球范围内, 通过Internet购销的商品不加税,包括关税和商业税。这个政策得到了加拿大、日本、欧洲等国不同程度的支持。所以Internet免税区,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意义极其宽广和深远。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许多大公司纷纷利用Internet扩展自己的业务。

  近期,Forrester Research推出了一份名为“美国电子商务:2005-2010”(US eCommerce:2005 To 2010)的报告,预测并分析美国未来5年的网上零售及在线购物发展趋势。Forrester预计美国的网上零售额将从2005年的1720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3290亿美元,保持平均每年14%的稳定增长率。电子商务将占据美国零售总额的13%。在所有的网上销售领域中,在线旅游继续成为最大的网上零售行业,从2005年的630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190亿美元。通用商品(包括汽车、食品饮料和旅游在内的所有零售目录商品)的网上销售将在2005年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网上零售商继续增加,消费者在线购物踊跃。

  欧盟:面对Internet的迅速发展,欧洲委员会于1997年发表了“欧洲电子商务设想”的文件,以便对欧洲在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统一政策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从整体上来看,整个欧洲对电子商务所持的态度可分为两个阶段:

  (1) 1997年之前,对电子商务发展持谨慎态度。

  (2) 1997年下半年之后,欧盟认识到了电子商务蕴藏的巨大经济潜力,近年来,该地区有更多的企业进一步把Internet用于广告宣传、客户服务等电子商务活动。

  但在税收方面,该地区规定所有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欧洲消费者必须交纳增值税,即使是向国外供货商定货的情况也不例外。欧盟最高执行官强调:欧盟不准备针对电子商务活动增加新的税种,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现有的税赋。电子商务活动必须履行纳税的义务,否则讲会导致不公平竞争。

  日本: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网络用户仅仅次于美国。对Internet的开发利用也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根据企业界的要求,日本政府尤其是日本国际经贸部积极通私人机构合作,在日本经济的每一个商务活动中开展电子商务的促进计划。

  日本国际经贸部对电子商务进行了分类,把商价和客户之间的电子商务称作客户电子商务,商价和商价之间的电子商务称作公司电子商务。在公司电子商务方面,日本已经发起了一项称为CALS的计划,以实现从研究开发部门到生产部门之间的全过程数字化。在这个计划中,大量书面工作和商业工程被计算机程序所代替,大大降低了费用,缩短了时间。在客户电子商务方面,日本现在有超过50家的本国银行准备采用SECE(安全电子商务环境)协议,实现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中进行日本式的商务活动。

  1996年,日本成立了电子商务促进委员会,简称ECOM,有251家公司或机构参加了该组织。此后ECOM在诸如电子授权认证和电子预付款或“ECOM现金”协议等领域制订了规划和模型协议。ECOM授权认证规则得到了美国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院(NIST)等其他机构的高度评价,并被指定为共同的全球规划的主要基础。1997年10月,富士通、日立和NEC联合成立了日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颁发电子认证服务。因此,在日本电子商务计划通过一些私人机构的努力得到了较大发展。

  新加坡:新加坡政府对电子商务实施统一规划,有组织、有计划第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1997年新加坡政府实施“新加坡一号”计划,建立、完善国家互联网。1998年5月,新加坡提出了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框架,它包括3个层次:电子商务环境、基础服务、商务解决方案。1998年7月新加坡通过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

  Price Waterhouse曾于1998年进行了一项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的应用主要围绕电子交易和市场推广,其中尤以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网上广告为主,而电子邮件及网站是他们在Internet上宣传的主要工具。另外,网上能卡缴款和电子转帐服务也正在成为显示。自从1999年,网上银行服务已成为该国不可或缺的服务。而零售及娱乐事业如大型超级市场、花店、唱片公司等也大量应用网站从事订购服务。与此同时,金融投资也正在向网上电子交易发展,这有助于简化交易程序及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

  电子商务的产生是划时代的、革命性的,电子商务现在正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向全球范围扩展。从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说,若干年后的全球商业信息,将主要就是通过因特网传递,网络将成为未来商业社会的神经系统,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社会的主流经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