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基层法院在信息化应用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基层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信息化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一是修好“高速路”。建成并投入使用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健全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将人事、业绩、考勤、学习培训等档案统一纳入动态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办案、办公全区“四级”联网,建成数字化法庭、查询系统、LED显示屏等基础建设,逐步具备了庭审直播录播、远程电子签章、远程提审等功能;为每名干警配备便捷式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存储介质等设备,为办案办公信息化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支持,修好了信息化“高速路”。
二是育好“车手”。强化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训练,要求干警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30—50字以上,并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工作;开展岗位练兵,通过评选记录能手、优秀电子卷宗等活动,促使干警提高计算机应用的水平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信息化专业人员对办案、办公软件流程讲解和培训,同时组织干警到兄弟法院学习先进理念,创新工作方法。
三是定好“交规”。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信息化制度,将推广信息化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带头网上传阅公文和签发裁判文书;推行信息化应用“一票否决”制度,将信息化应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凡未按制度要求进行信息化办案、办公的,年终不参与庭室评先选优,并将信息化运用程度记入干警业绩档案;将网上传阅公文、建立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等信息化应用与经费兑现挂钩,注重效果,奖优罚劣;推行信息化应用“阳光工程”,实行信息化应用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庭室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公开监督促普及应用。(通讯员 杨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