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17

  根据《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科技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立足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现状,编制《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本规划阐明“十二五”时期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十二五”期间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

  一、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当前形势

  (一)“十一五”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

  “十一五”时期,在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了金土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等重大专项工作,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共享服务主流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运用,信息化已成为我省国土资源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支撑了全省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

  建立了一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全省结合全国二次土地调查,完成了包含城镇地籍数据、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以及遥感影像数据的调查数据库,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矿业权数据库,开展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部分市县建立了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

  国土资源主要审批业务实现网上运行初步形成。省厅和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国土局等建立了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主要审批业务网上运行,形成了网络化审批管理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建立了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共享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大多数市、县建立了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得到加强,全省大部分土地、矿业权市场信息实现网上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交易、网上查询业务不断扩展。土地登记社会化服务取得进展,国土资源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社会公众中的基础性、公益性作用正逐步得到发挥。

  初步形成了国土资源信息网络体系,信息化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大多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了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局域网,基于吉林省政府网的国土资源广域网连接覆盖到所有市级和大部分县级。省级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不断加强。

  (二)“十一五”国土资源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程度不平衡。由于受地区经济水平发展水平、社会环境以及管理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市级信息化的建设水平不均衡,县级信息化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影响了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建设的整体进度;各地基础数据管理散乱,目前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数据的管理上还主要是采用“谁用谁管”的方式,国土资源数据“散落”在各个业务职能部门,甚至委托数据生产企业保管,数据信息共享程度极低,存在安全隐患;省与地方业务系统软件不能自动衔接,各市、县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在数据管理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方面均不统一,省与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系统尚不能实现自动数据交换;业务网络还没达到全省县级以上全覆盖,目前省国土资源业务网还没有延伸到所有的县市区,已经联通的县市受带宽的限制,应用成效不大;技术人才匮乏,省级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梯队结构,市级除长春、吉林、通化等单位外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技术能力亟待提高,县级除个别县外基本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经费投入不足且单一,后续保障不足,吉林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普遍存在资金不足和重复分散建设的问题,或者前期投入充足,但维护、升级等后续投入不到位,造成应用不够、推进速度慢等状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和潮流,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和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手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迫切需要信息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国土资源信息化将在新的起点上向纵深发展。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充分依靠信息技术进步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以信息化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为目标;发挥信息化的后发优势,完善现有的国土资源业务网、各级数据中心和业务应用系统,补齐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建成以遥感监测“一张图”、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促进地质资料产业化集群化和实现土地、矿产网上交易,以国土资源信息化规范和创新带动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统一规划,全省统筹,深化应用,资源共享,提高效能,扩大服务,提高我省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为我省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信息化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和创新。

  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和创新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全局视野和更高的站位认识信息化工作,工作重点要从满足现有流程电子化转变到流程重构和管理转型,提高信息化对决策的支持能力,增强信息化服务国土资源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信息化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和互动。

  2、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立足点,以惠民性服务为宗旨

  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技术为管理服务的意识,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需求为最终目的,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导,围绕管理实际中的现实紧迫问题,在深化应用中捕捉和挖掘新的需求,在与国土资源管理提升良性互促中滚动发展。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技术选择以实用、成熟、操作简单为原则。既要克服超越需求的技术主导型建设,也要避免满足不了需求的技术滞后型建设。

  3、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共享资源

  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合数据、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等各类信息化资源,强化各级信息系统之间的衔接,强调业务协同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统一数据底板,实现应用系统平台化、数据管理集群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形成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大平台。

  4、坚持立足实际,效能驱动

  综合考虑本地的技术、经济以及人员等情况,同时兼顾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律,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信息化资金投入上,尤其是硬件设备投入上,要以满足当前应用为限,不盲目追求技术和设备上的先进性,强调功能性、强调效能,不盲目投资、贪大图洋。

  建立信息化系统的效能评估机制,鼓励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

  5、坚持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信息化工作

  坚持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避免重复浪费和分散建设,注重发现亮点、挖掘典型,因地制宜地抓试点、“以点带面”,为不同地区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提供可复制的样板,减少开发环节,缩短建设周期,全面推进我省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全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树立不同层面的示范单位,在信息化发展好、信息化刚起步和信息化尚未建设等类型的省、市、县,分别建立信息化建设样板,使得经济条件、技术条件差不多的地方能够直接复制。

  三、发展目标

  完善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工作各个环节的应用;以三级网络互联互通的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努力构建覆盖全省的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吉林省“智慧国土”,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交易和网上服务,增强全程监管能力,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一)构建和完善国土资源基础设施 增强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省国土资源业务网,充分利用政府网和自建专网,建设全省国土资源业务网络,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视频会议系统;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省、市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运行环境的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构建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为基础的核心数据库,提高基础数据对业务的支撑能力

  加强吉林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规范全省国土资源数据汇交、保管和利用等工作,保证数据的及时汇交、完善保管和规范利用。形成贯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覆盖土地、矿产开发利用主体的畅通的网络化信息采集与监测渠道,逐步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市场交易信息在省、市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实时汇集、动态更新,形成覆盖国土资源行业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专业齐全、功能完善、服务有效、更新及时的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为基础的核心数据库。

  (三)构建和完善基于电子政务平台开发的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业务信息系统,上下联动

  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面实现主要审批业务网上运行,形成三级联动、业务协同,责任明晰、过程可控的网上审批体系,并实现网络化电子数据交换;建设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办公和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延伸到部分乡镇国土所。

  (四)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监管能力

  建立全省综合监管平台,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全过程信息的动态监测与整合,强化数据综合分析挖掘,建立集信息采集监测、分析预警、辅助决策、在线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五)构建共享服务平台,提高信息社会化服务程度

  进一步提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实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门户网站成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进一步扩展在线申报、网上办理业务。

  (六)构建网上交易平台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应急指挥系统

  构建覆盖全省的矿业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地交易平台,实现阳光交易。

  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在省厅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探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视频监控体系。

  (七)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应用与推广

  根据数据生产、汇交、整合、管理、更新、开发、共享服务的需要,以及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的要求,在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技术规范,以保障各级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服务。

  (八)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关键技术的应用

  积极跟踪国内外新技术进展,特别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方面的成功应用范例,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实时获取技术、智能分析技术、云计算、智慧地球、物联网、海量信息存储、数据交换等关键技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中的探索和应用。积极探索推进国土资源移动办公模式,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借助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手机智能客户端等实现高效办公。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增强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加快各级国土资源网络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信息化标准贯彻执行。

  1、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业务网建设

  完成国土资源业务网络建设和互联互通。结合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以及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省厅办公业务网络,建设万兆主干网,实现千兆到桌面;各市级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建设和升级改造本地办公局域网络,并延伸到市辖区内各分局、乡所;全部县级局完成建设办公局域网。升级改造现有网络,建成联通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国土资源业务网络,其中省厅到各市(州)带宽20M以上,市级到县级6M以上,要创造条件向乡镇国土所延伸。以国土资源业务网为依托,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无线网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

  建设和升级外网网络和网站。随着网站提供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扩展,逐步对互联网站软硬件进行升级和改造,提高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和容量。扩展并保证互联网站的带宽,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高效服务,省厅网站带宽不低于100M。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互联网站覆盖率达到100%。

  2、完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支撑环境

  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加强存储备份、服务器、基础软件等资源整合和设施集群,提高数据中心基础环境的集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数据同城备份中心和松原异地备份中心的场地与环境建设,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国土资源数据安全存储与灾备模式。

  3、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

  建设网络及安全监控平台,实现对网络和安全系统的联动与统一管理。涉密信息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相关保密条例规定要求执行。强化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制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全天候稳定运行。强化全省范围的网络应用系统的CA认证机制。进一步增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和管理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和应急演练,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加强建设异地数据备份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重要数据的异地备份。

  (二)加快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为基础的核心数据库建设

  吉林省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和整合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数据汇交和更新的机制、开发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内容。

  1、建设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为基础的核心数据库

  加快土地数据库建设。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地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整治规划等土地基础数据库建设与整合;整合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整治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地价监测等数据库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

  加快地质和矿产资源数据库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区块、矿产资源潜力等地质和矿产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完善矿业权登记审批数据库,建立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矿业权评估、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汇交、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矿山环境恢复和矿山土地复垦等数据库。

  加快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整合汇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古生物化石保护区信息,建立全省地质环境管理数据库;整合地下水监测、矿山环境调查与监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等数据,建立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

  加快数据集群化管理。强化省、市两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覆盖本地域的国土资源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全省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保持两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库的同步和关联。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的数据更新与专业信息服务优势,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高效、现势性强的专业基础数据支撑与专题应用服务。

  2、建立核心数据库汇交和更新机制

  制定并发布执行《吉林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国土资源数据的汇交、保管和利用;保证数据及时汇交、完善保管和规范利用;理清数据管理的职责,明确责任,做到数据归口管理,统一存储,分布应用,保证数据安全、完整、有效使用和及时更新。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 核心数据库建设所涉及的所有数据内容的生产和更新责任单位。

  3、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省级和市级研发“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不同平台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及属性数据的转换、一体化存储、管理、更新以及数据安全备份,并服务于相关业务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三)构建和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网上运行

  构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应用系统统筹与整合,加快推进覆盖三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行政办公、综合事务等全业务的系统建设与应用,实现国土资源全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和三级协调联动。

  1、构建和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系统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应用系统建设的统筹和整合,搭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构建和完善本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立统一的机关内网办公门户,为各类应用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提供统一的技术环境,避免重复建设,保证互联互通、业务关联和数据共享,支撑业务应用系统的可持续扩展。省厅建设覆盖全业务全过程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并投入运行;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部建立覆盖重要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并投入运行。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适应于三级互联、三级互动、业务协调的网络化审批管理制度;加强三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管理业务和系统的衔接,确保三级行政审批管理业务网上联动运行、关联一体、协同办公,形成网络环境下三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相互关联和印证的业务大流程。

  全省三级整体统筹要做到左右集成、上下互联,一级管理部门的各类业务应有统一的数据底板、统一的信息化支撑平台,一项业务只能有一套数据,同一类业务在各级应保持数据的一致性,通过网络互联实现数据同步更新。

  2、构建和完善执法监察系统

  加快三级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遥感监测、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信息集成,完善卫片执法检查系统,对建设用地实地变化情况、矿业权实地变化情况进行内业核查、外业调查、综合判断,实现基于卫片的违法线索快速发现。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加强立案、查处、结案信息的综合管理。

  3、构建国土资源行政办公、综合事务系统

  加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建、纪检监察、信访、行政复议、科技、人事、巡视等各项业务系统的网上运行。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国土资源财务审计核算系统和行政办公系统。强化督办功能,嵌入监管功能,推进文件档案一体化,加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化电子公文传输与交换;完成省、市、县三级网络化电子公文传输与交换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

  4、开展乡镇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加快系统向乡镇国土所延伸,市辖区所辖乡镇国土所、县(市)区中心城区所辖各个乡镇国土所,及有条件的乡镇国土所要逐步实现农村建设用地申报、日常地籍管理等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为加强基层国土资源业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四)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强化决策支持功能

  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来扩大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的视野,延伸监管服务的半径,力争使得整个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覆盖全省,贯穿全程,做到实时、常态、长效。

  1、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本框架。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规划、调查评价与监测等数据库为基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全过程信息的动态监测与整合,强化数据综合分析挖掘,建立集信息采集监测、分析预警、辅助决策、在线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市、县部署全省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中的信息采集监测部分,同时对各市、县开放相应使用权限,各市县在对综合监管平台提供监管信息的同时,可对本地国土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测。有条件的市可独立建设集信息采集监测、分析预警、辅助决策、在线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监管平台,并与省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2、不断扩大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覆盖面

  坚持在应用中不断完善和扩展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逐步覆盖农用地等级、基本农田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征地批后实施、二级市场、土地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地籍管理以及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矿业权价款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矿山储量动态检测、资质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矿山环境、矿山土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监测、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全过程信息。

  3、逐步实行常态化监管

  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做好各项准备,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的常态化监管。切实将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作为各类管理业务的共用信息平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检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专项工作和日常审批管理,要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比对核查,并将项目管理信息上图入库。加强遥感监测、信访、网上举报等违法线索信息的集成,完善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为支撑的发现、反馈、处置机制,进一步扩大执法监管视野。建立综合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定期报告和异常报告制度。

  (五)加强在线服务和信息共享,推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以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来促进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服务的集成整合。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为社会公众监督创造条件,引导资源民生问题舆论导向。加强在线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

  1、构建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构建统一的对外服务门户。按照统一出口,加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内、外网门户网站建设及整合,做好改版升级,以贴近大众需求、提高亲和力、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优化栏目布局,强化对“一站式”服务的支撑。加强以文本、多媒体、结构化、空间数据为格式的政务公开、市场发布、公益性信息服务的集成,实现对外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与后台的各类业务系统的对接。加强信息服务基础支撑环境的整合,实现各类信息服务的统一目录管理、内容管理、CA认证、电子签章、人员和权限管理等。推进基于分布式存储的集群化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和拓宽服务形式。借助网络和现代传媒技术的广泛普及,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探索面向互联网手机终端用户的服务。利用微博、电子阅览室、手机短信、信息推送、语音查询等多元化互动方式,采取富有亲和力的服务表达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便捷化程度。

  2、加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健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和机制。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责任制,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在网站上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范围。加强网站信息采编和舆情信息监测。强化对网上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

  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时效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信息联络员,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权威发布的长效机制。系统内和社会关注的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重要决定等重大事项都及时在网上发布。加强网站政务信息更新,丰富信息量和信息内容,增强可读性。

  3、加强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

  加快推进在线申报和网上办事。围绕高效、便捷、优质,持续推进在线申报和网上办事。省厅重点加强土地、矿产、资质审批的在线申报和网上办理,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城乡土地登记颁证、采矿权审批等业务的在线申报和网上办理。

  加强在线互动交流。发挥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的宣传重要阵地作用,广泛传播国土资源文化、资源管理理念。以在线访谈等形式,权威解读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土资源热点、焦点问题。建立领导信箱,健全反馈机制,为社会公众表达资源权益诉求和献言献策提供畅通的网络渠道。

  4、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共享服务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将信息服务作为延伸国土资源工作链条的重要措施和抓手,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在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共享,探索信息双向共享机制。加强土地、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信息在相关行业规划、重大工程规划和建设中的共享服务。以电子政务内网为平台,向相关行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国土资源空间信息在线查询、浏览服务。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结合“数字城市”建设,加强统筹,推进统一的资源与空间地理信息服务框架,为相关行业和部门提供开放的服务接口,推行互利共建共享的服务方式。

  加强土地登记信息共享和社会服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为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为商业银行的土地抵押贷款业务提供土地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加强城镇地籍信息在相关部门的共享和应用。

  加快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完善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政策和机制,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加快馆藏成果和实物地质资料数字化,建立全省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地质调查信息共享服务体系。省厅重点开展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资源评价、重点城市(区域)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城市地下地质信息整合,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六)推进网上交易平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1、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建立覆盖全省的吉林省矿业权交易平台和土地交易平台,实现全省矿业权出让的网上交易,促进交易过程透明化、交易流程标准化;开展土地出让的网上交易试点。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集成,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2、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

  建立覆盖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覆盖重点地区、三级联网的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与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群测群防及 “防灾明白卡”、地质灾害速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信息的动态采集和实时汇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分析、评估和信息发布服务。建立省、市、县和现场联动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信息的快速处理、会商决策。

  加强场地和环境设施建设,省级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集成、分析、处理、评估各种信息,进行地质灾害监管与应急管理,满足重大地质灾害等信息接收、处理、预测预警、应急决策、视频会商、现场和异地救援协调指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指挥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1、加强领导、强化统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直接管,做到亲力亲为,主管领导要具体抓、逐级落实、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信息化作为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抓手,把信息化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建设以及系统应用状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指标,调整不适应于信息化管理模式的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和职能划分。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厅信息化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市县国土资源各项信息化建设方案,要报省厅审批论证后才能实施。在抓好信息化统筹规划的同时,做好全省信息化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统一安排,避免项目分散安排和重复建设。

  2、强化部门协同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信息办统一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运转模式和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既是信息化成果的用户,更是信息化建设的主导者,根据自身业务管理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快制度设计和创新,制定和完善管理规则与标准,主动提出信息化需求。

  信息化建设机构负责统筹各业务行政管理部门的需求,构建和完善可扩展的信息化支撑平台,统一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把行政管理部门的需求落实到信息系统或功能中,全力做好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各项管理业务正常运转。

  信息办在行政管理部门和信息化建设机构之间起桥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

  (二)建立长效稳定机制

  1、推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考核制度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以下信息化建设推进的督导和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纳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中,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将各单位信息化应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信息办协助做好指标设计和动态评估。逐步完善考核指标,定性和定量结合,按照年度信息化工作要点突出考核重点,强化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系统应用、政务信息发布等方面内容。

  2、形成信息化与国土资源管理良性互促机制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信息化成果应用,使得业务管理与信息化建设良性互动,滚动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成效,更好地服务于管理方式的转变,使信息化成果从可用可不用变成必须用,从被动用变成主动用,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到管理业务中,逐步形成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相互协同、自觉共同推进、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

  3、健全数据汇交和系统运行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吉林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各类数据向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汇交。加强信息系统日常运行制度建设,建立适应于网络化管理的操作人员值守、业务管理岗位责任制,通过健全的系统运行制度保障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应用,以及与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

  (三)健全人才队伍

  1、建立服务机构,加强对基层信息化技术支持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设立国土资源信息技术支持中心,除承担本级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管理外,对辖区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行必要的技术支持。

  2、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信息化水平

  组织经常性的信息化专业技术和应用技能培训班,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电子政务平台使用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人员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整合各方技术力量

  利用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专家库,充分吸纳高校信息技术人才参与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方案设计和论证,提高信息化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前瞻性。采用市场机制吸纳有实力、有专长的企业,整合不同企业的先进、实用技术或解决方案,使各类企业在参与信息化项目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水平和实用性。

  (四)确保资金稳定投入

  省、市、县三级须制定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支持,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土地、地质矿产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基础数据采集与集成、系统开发和信息产品制作等相关信息化资金和项目,保障稳定的信息化资金投入。对于各种来源的资金,要围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结合项目具体任务,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彼此分割。

  (五)加强规划的实施

  根据本规划和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分解任务,对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重点任务专门安排。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末由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对本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和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