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技术规范成国家标准 信息化应用步入快车道
安徽自主研发33类涵盖司法行政主要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讯(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彭继友)根据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由安徽省司法厅编制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三类技术规范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执行。这也是我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领域首次地方标准升格成国家标准。不过,这三类技术标准只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自主研发的33类涵盖司法行政主要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很小部分。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排头兵,安徽省法行政系统以自主研发和重在应用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累计投入1.5亿元,建成了覆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数据、音频、视频三网合一的四级联通专用网络,实现全员全流程应用。
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可谓白手起家,短时间内从无到有,得益于该省司法行政系统高起点规划信息化建设,注重突出信息化的引领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安徽省司法厅统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制定总体规划,监狱劳教系统和各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专项规划,并经省厅批准后实施,使信息化建设少走了弯路,提高了建设效益。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的“五统一”原则,避免了各单位自行其是,减少了多头管理、重复开发、成本提高,解决了开发技术不同、接口标准不同可能造成的应用效率等问题,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同步推进和应用全覆盖。
坚持以应用促建设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以强制入轨、处于领跑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推力。在信息化建设之初,安徽省厅坚持行政推动,坚决排除干扰,实行建设与应用奖惩机制,除了系统内通报进展情况,还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建设进度,使得信息化建设得到强力推进。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安徽省司法厅每年都要确定一个推进主题,以持续为信息化建设注入动力。走出了一条“建设与应用并举、管理与效果并进、当前与长远并融”的安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之路。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孙建新说,信息化的生命在于应用,应用又能反作用于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的更新升级。安徽自主研发覆盖司法行政系统主要工作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目的是便于拓展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信息化应用的实战性、规范性、综合性、整体性,以实现信息资源最大化的产生和利用,发挥信息化的牵引作用。
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安徽召开现场会,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进行推广。据统计,现场会后,全国29个省(市、区)的司法行政系统相继来安徽学习取经。但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没有沾沾自喜,而是再次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自我升级”,将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应用的重点和动力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使用信息化,将信息采集录入和业务系统应用作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与此同时,安徽省司法厅由厅主要领导带队赴司法部汇报情况,围绕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需求和行业标准建设,商情司法部有关厅司局将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交由安徽省司法厅承担。此后,司法部委托安徽省司法厅承担公证、社区矫正和人员定位系统三项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在无任何科研经费支持的条件下,历时2年,经过充分的实践探索、调研论证和科学研究后,安徽省司法厅完成了这三项技术规范的编制,并顺利通过了司法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三个技术规范分别规定了公证、社区矫正及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的总体框架、功能要求、流程规范、安全规范和数据的采集、编码、交换规范等。今年,这三个技术规范由司法部作为部颁标准出台,司法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作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标准。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说,在继续强力抓好自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基础上,安徽省司法厅将全力做好承接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机构及人员等三类基础数据元的技术规范制定,开发有关业务应用软件的部级平台,研发和推广司法部“全国公证业务软件”(标准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