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政务事项,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这是抚顺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今年行政机关公开事项和责任分工的主要目的。
5月28日,记者在抚顺政务公开办获悉,抚顺市政务事项公开工作已经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此次主动公开的事项、责任分工包括19项内容,涉及市政府各行政机关,其中有政府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乡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执行情况。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公开招标、中标及工程进度情况。影响社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预防、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扶贫、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口户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等等。
抚顺政务公开办要求各县区、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政务事项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力加以推进。要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对所承担的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分解、细化,并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确保政务事项及时发布。要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及时编制2012年以来的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日常性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