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6-02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拱墅区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升级改造(201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3-099
 
  2、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升级改造(2013)项目。
 
  3、招标内容:在现有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基础上,完善办事平台中场景式导航,实现按照不同人群、事项类型、主题进行智能化、可视化场景式导航,让用户做几步简单的选择,便可引导用户获取到合适的信息,获取有高度针对性的服务,完善“杭州•拱墅”门户网站政府服务体系,在现有子站群基础上,建设覆盖全区100个社区的社区网站群,实现各社区宣传报道,社区服务及所在社区居民互动等功能,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对外资源,提供统一访问入口。完善区短信平台,实现短信量按需分配和管理,特对针对应急管理,消息提醒等特殊保障,利用拱墅政务通语音功能,建立全区电子政务服务呼叫中心,提供全区电子政务技术服务咨询、硬件报修等服务,完善电子政务运维体系,进一步整合区应用系统资源,加强应用系统运维保障,特对全区协同办公系统、拱墅政务通等系统,保障全区应用平台正常运行及运行过程中Bug及时修复和功能优化和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体系和网站群运维监管平台升级。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培训、项目验收和按项目具体要求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项目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 年6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6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0571-85085425。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19办公室);联系人:宋养初;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
 
  11、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潘颖颖,联系电话:0571-85085361,传真:0571-85085019;杭州市拱墅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胡颖岑,联系电话:0571-88259747-807 ,传真: 0571-8825974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