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进“智慧法院”亲身体验带来的效率和便利
法制网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赵璐璐 赵卓君
法官在法院开庭,刑事犯人在看守所接受提审;当事人立案后,可以收到法院的短信通知,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并且可以向法官发送咨询短信;裁判文书带有防伪水印,可以即时查真假……这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的一系列便民司法服务新举措。
近年来,越秀法院面对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办案人员相对不足的实际困难,以信息化建设强管理、提效率,先后实施了电子签章、远程提审、短信平台等信息化拳头项目,极大提高了办案、办事效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不但为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促进了该院管理规范化水平以及办案、办事效率的有效提升。
日前,记者走进越秀法院,亲身体验了一把“智慧法院”带来的便利。
远程庭审:节省警力提效率
记者来到法庭的时候,恰巧有一个刑事案件正在开庭。“被告人,你认罪吗?”“法官,我认罪,请从轻处罚”
记者悄悄往法庭一看,法庭上只有审判人员、公诉人、律师,但犯人哪里去了?一位书记员向记者介绍道:“犯人在30公里以外的看守所,通过视频系统接受提审。”
原来,以往开庭审理刑事犯人或宣判时,须先行安排法警前往看守所押送犯人到法庭,审理或宣判完毕后由法警押解回看守所。两次来回的时间共需四小时,路途遥远容易发生意外,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大。远程提审视频系统启用后,法警只需早上前往看守所,将犯人押解至看守所内的远程提审羁押室,即可进行远程提审,大大节约了来回法院的时间和所需人力资源。以往办案,一名法官每天最多能开4个庭,启用远程提审后,最高记录达到9个庭。目前,越秀区法院刑事案件实施远程提审的案件占比超过50%。
短信平台:实时沟通显公开
记者来到退费窗口,与一位前来领款的当事人闲聊。“法院的执行流程就是公开、高效。”该当事人告诉记者:“我来立案申请执行后,才两天就收到法院的司法公开短信,告诉我案件的经办法官和联系电话。前两天,我又收到经办法官发给我的工作短信,通知我过来领取执行款。”
旁边一位律师接口道:“是啊,以往我代理的案件,立案之后就不清楚案件的进度,想向法官咨询却又不知道联系方式,每天就只有等待,再等待……现在我可以通过法院的短信平台,直接向法官发送咨询短信。”
据悉,今年初越秀区法院开通了短信平台,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且两者之间的短信互动过程中,不会透露法官的手机号码。短信收发的内容,也会完整记录在内网办案系统中,方便以后翻查。
越秀区法院还依托短信平台开发办案助手,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的“全自动”短信提醒。例如在被依法查封、冻结财物的强制执行期届满前,短信平台将自动发送短信提醒经办法官,有效避免出现因续封、续冻不及时而导致财物被转移的风险,切实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益。
据了解,越秀区法院自创立短信平台后,短短5月间,便向当事人发送2万多条短信,收到当事人反馈短信1000多条。
防伪文书:阳光司法树权威
记者经过法院咨询台,有一位当事人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您好!我想确认我打赢官司没有?”记者觉得好奇,看看判决书的内容不就知道了吗,这还要问?于是记者停步倾听。只听见那名当事人补充道:“我看新闻报道说,有些律师为了赚钱,故意制作假的判决书来欺骗委托人。我担心被欺骗了。”
工作人员拿出一支紫外灯,对着判决书照了照,判决书上显示出一个案号的水印。工作人员肯定回答道:“您这份判决书是真的。”
原来,越秀区法院开发了带防伪水印的电子签章,在印制裁判文书时,系统自动将其对应的案号,通过水印控制技术,随同法院印章印刷在文书上,有效提高裁判文书真伪的可识别性,且杜绝以往公章套印的潜在风险。启用电子签章系统后,所有的裁判文书均在法院系统中留有记录,方便以后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