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信息化建设遍地开花
来源:北方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3-06-07

 

    6月5日,长春市公安局集中开展《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题宣传活动。

    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9类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部位,并鼓励和支持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办法》规定禁止建设外的场所和部位安装系统,明确了为侦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提供关键证据和线索或者有其他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该局统一印制了宣传单和《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集中组织民警在市公安局、联通公司和工人文化宫门前贴标语、拉展板、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局领导亲自到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大力宣传《办法》,主动赢得社会关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代韧飞 摄影/报道

    6月5日上午,延边州公安局视频技术侦查支队联合延吉市公安局,在延吉市时代广场开展《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和《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并耐心讲解《办法》相关内容、安装视频监控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如何运用视频监控来防范、保障居民自身和财产安全等相关知识,为进一步打击各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