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茶陵县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入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三化”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管,使行政审批效率得到了稳步提升,政府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显著提高。
推行审批服务规范化。
一是项目进驻规范化。要求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必须进驻县政务中心办理,一般性的审批办证、收费、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一次受理,直接办结,做到“一事一地”,严格禁止“两头受理”、“双轨运行”现象的发生。至目前,共有30余个单位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涉及审批项目200余项。
二是服务运行规范化。要求职能部门和服务窗口必须在办公场所显明地点公示项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员。办件程序按照即办件、承诺件、退回件、补办件、联办件、上报件的规范程序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办证人员办件时需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条件和程序,并提供文件依据。2011年以来,茶陵县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共有100余个职能部门将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公布。
三是审批收费规范化。定期组织职能部门清理收费项目,对需调整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对已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废止。梳理的结果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务中心触摸屏,供办事群众查询。所有审批办事项目均按“一个窗口受理,按规定时间办结,收标准规费办完”的“一站式”服务实施。2012年茶陵县共清理许可和服务项目505项,涉及单位51个。
推行审批办理电子化。
一是构建审批网络化。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明确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接入要求。2012年以来,该县共投入300余万元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平台,53个部门和单位接入县电子政务外网。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网上服务率和审批项目应用率达100%。
二是推进应用系统化。组织4名专业人员,将全县51个审批单位的机构、人员、登陆账号、审批事项等信息进行集中录入和配置。分批次开展各单位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培训人员160余人。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是强化监督日常化。县监察局、电子政务中心安排专人每天对各单位的审批办件进度在网上进行督查,并电话提醒办理人员进行处理,有效避免了系统“红、黄牌”的产生。自2012年9月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以来,茶陵县网上行政审批办件共受理5383条,办结5353条,未发生任何系统“接而不用”、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的问题,也未出现任何网上审批系统应用中数据“二次录入”的现象,做到了自觉、全面、全程接受电子监察。
推行审批管理标准化。
一是管理职责明确化。明确五个层次的单位在行政审批中的管理职责。县政府办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建立责任机制,出台考核办法,上传下达。县监察局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监察和考核。县政务中心负责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业务运行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县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是管理手段制度化。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时限“倒逼”、超时责任倒查、内部协调提效、办结事项回访、审批作业月通报和月评先等五项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县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共受理各类审批件12109件,办结1210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都达99%以上。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立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有效改变了只重许可而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改变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监督机制的状况。
三是管理目标绩效化。出台行政审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半年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季度绩效评估排名居后三名的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发出《行政效能监察建议书》或《行政效能监察告诫书》。年度绩效评估排名居后三名的部门向县政府书面提交整改报告。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