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依托信息化手段 深化执行公开
来源:四川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3-06-21

 
王海萍听取成都中院关于执行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继去年“阳光执行”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完善执行公开体系的制度建设

  本报讯(夏旭东 徐尔双 徐献 记者 开永丽 见习记者 刘冰玉 文/图)近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到成都市两级法院调研执行公开工作,对成都中院建立的以“系统全面、主动服务、互动交流、自动实时”为核心的成都特色执行公开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海萍要求,在全省法院积极推广成都执行公开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方便和保障了当事人与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执行,以多种方式向群众和当事人充分展示法院和法官认真、积极、合规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

  成都特色执行 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王海萍认为,成都中院明确把建设全国一流法院作为理想和追求,充分体现了中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中国梦”的深刻认识和有力担当,必将对各项工作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特别是成都两级法院开展的执行公开工作,非常规范,很有特色,取得了执行案件质效大幅上升、涉执信访投诉大比例下降等良好效果,对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推进执行公开 着力司法公信建设

  王海萍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法治中国,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执行公开,就是当前司法公信建设中具有突破性、带动性作用的重要着力点,对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变被动为主动 执行信息全程告知

  王海萍指出,要牢牢把握执行公开的本质,就是把当事人的监督引入执行工作全过程。要更新观念,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亲民司法,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做到形式公开与实质公开并重、结果公开与过程公开并重。

  就成都法院执行公开工作经验的推广而言,全省各地法院要把握好执行公开的本质要素,向群众、当事人充分展示法院、法官认真、积极、合规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按照“执行结果窗口查询,执行过程短信告知”的基本要求,有条件的法院,要努力实现执行权配置的科学化、流程节点控制的合理化和服务功能的精细化。其他法院,要从执行信息电话询问、短信告知、自助查询等基本公开方式着手,解决好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逐步提高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