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电子网络采购要先看清问题
来源:经济杂志 更新时间:2013-08-14

    在我国电子政府采购建设的初期,主要是简单地搭建地区性质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以方便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的意向。为了实现采购手段的创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并于2004年1月开通了“中央政府采购网”。经过多年的建设,该网站从最初只具有信息发布等功能,发展到了具有计划申报、信息发布、信息统计、自动生成合同验收单、网上竞价、采购人对本部门采购项目的信息管理等多种互动功能的网站,有力地推动了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建设。据悉,财政部正在开发建设基于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包括在线招投标在内的电子商务系统,统称为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系统。同时,财政部也在制定有关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的法规。

    从地方情况来看,2001年1月厦门开通了国内第一个政府采购网站。随后,很多省市也建立了自己的政府采购网络系统。2002年9月上海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采购信息栏目,2005年1月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操作平台正式投入运行,该平台由用户注册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订单系统、反向拍卖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电子招标系统、履约诚信系统以及商品行情库等八大子系统构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地的采购中心都在致力于电子化采购发展,努力推行真正的网上采购。如走在全国前列的长春市电子政府采购,目前已实现了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网上反拍卖、网上专家抽取、网上信息库管理等功能。

    电子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高级阶段,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为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GPA2006修订本》对现行GPA条款进行了适时的更新,增加了电子化手段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等规定。而要实现真正的电子化采购就必须具备政府采购制度完整严密、政府采购专业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完善等多项前提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创造这些条件的阶段,离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所以也存在一些问题。

    法律保障问题。网上政府采购,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政府合同采购行为。但由于其要约发出和要约承诺都在网上进行,那么目前以电子往来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电子招投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可否得到现行法律保护?其合同发出的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得到确认?采购方利益怎样得到保障?怎样排除非诚信信息干扰?如何防止该制度推行被非法目的所利用?这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来加以规范。否则,一旦纠纷发生或出现操作偏差,双方权益就可能难以得到法律保护。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对电子网络采购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规定,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采购的发展。

    网络安全问题。自我国互联网推广以来,涉及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先进,但目前我国供应商的网络知识、管理水平不一,如果缺乏应有的保护意识和措施,网上交易就不仅不能实现既定目标,还可能引发民事纠纷,或存在刑事犯罪等安全问题,其中安全包括商业秘密的保护及相关犯罪的预防与打击。虽然我国电脑和网络的普及率比较高,但在网络采购安全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大程度的不足和缺陷,应该学习如韩国等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先进经验。

    制度衔接问题。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提及网上采购问题,那么网络采购如何与我国现行政府采购程序相衔接,尤其是与招投标采购制度相衔接,是值得广大政府采购工作者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网络支付问题。就目前来讲,我国网络采购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全面实施电子网络采购还很不成熟,绝大部分地区实施电子采购的行为也仅仅停留在通过电子网络发布标讯方面,这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采购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从网络采购交易安全考虑,网上直接支付尚需时日。但是,我们必须相信,电子网络采购作为一项新制度,实用以及推广直至达到政府采购网上支付是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的必然方向。

    网络普及问题。网络采购是以电子媒体代替纸质媒介的一种采购方法。要实行政府网络采购,就必须建立在完善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让各采购机构、供应商都能配备电脑,了解网上采购流程。虽然我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非常快,但就目前电子网络发展总体水平来看,我国的信息技术指标还不够,覆盖率也不够,达不到取消纸质媒体的程度。

    专业人员匮乏。在我国,采购队伍的专业性还不强,特别是一些县级基层采购工作人员,其主要是由财政部门相关科室过渡过来的,对政府采购知识的认知深度不够,更有一些人员因年龄偏大或客观工作性质、能力的影响,只是停留在传统的采购方式方法上,对继续学习采购知识的求知欲不强,工作技能欠佳,更谈不上对国际采购规则和先进采购发展状态的掌握。这就造成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中熟悉国际法规、深入了解WTO政府采购规则的人员极其匮乏,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不多等现象,也为我国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实施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