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8-14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
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2〕83号)
忻政办发〔2012〕83号
发布人:县府办 添加时间:2012/7/27 0:57:18 最后更新时间:2012/7/27 11:36:46 点击次数:10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题词:行政事务  电子政务△  方案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

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做好《规划》实施推进工作,切实完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水平,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届党代会精神,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科学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确保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我区“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规划》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统一规划、制度、标准和技术体系,自治区、市、县三级组织实施,推进统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2.资源整合、创新管理。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 确保安全,方便使用。严格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措施和管理,做到既确保安全又方便使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充分利用我区政府系统现有电子政务资源,深入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标准规范,整合和完善基础网络,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重复建设、标准繁复、平台不一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区各地各部门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主要工作目标有:
    ——完善覆盖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高速、安全的电子政务内网骨干网络平台。完善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网络延伸至乡镇,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自治区、市、县政府部门
统一互联网出口。
    ——建成统一的法人单位、人口、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信息资源等五大基础数据库。
    ——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政务管理电子监察和绩效考核信息化体系。
    ——实现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业务信息系统的全面普及和联网应用;自治区、市、县政府部门网站普及率大幅提升,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建有率超
过70%。
    ——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网络平台,夯实电子政务基础环境。
    1. 完善网络平台。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外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延伸至乡镇;各市、县人民政府建成本级横向电子政务内、外城域网络,并接入电子政务内、外网纵向骨干传输网。
    2. 整合网络资源。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业务系统部署和安全保密管理的要求,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已建成的部门纵向网络,要逐步迁移到电子政务内、外平台,现有部门纵向网络作为备份。
    3. 规范网络连接。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信息系统;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公众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应用。
    (二)构建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 完善部门职能业务系统。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内部管理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202 号)要求,完善部门职能业务应用系统,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的全民健康保障、全民住房保障、全民社会保障、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维稳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工程。
    2. 建设政府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建设本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自治区、市、县三级统一的业务应用数据库;按照自治区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规范标准,建立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规范。
依托各部门业务应用数据库,自治区组织建设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服务。
    (三)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1. 完善政府网站站群管理系统。统一全区政府网站技术标准,完善各级政府网站站群管理系统,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用户管理,实现政府网站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2. 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各部门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公共服务范围,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完善政务管理自动化体系,提高政府内部管理效率。
    1. 完善电子文件交换系统。各级各部门根据电子文件标准,完善内部办公和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依托统一的电子文件交换系统,实现电子文件上报、下发、横传的有效认证。
    2. 建设辅助领导决策信息系统。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电子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利用各部门有关业务系统及相关信息资源,建成综合分析、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业务信息系统,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保障服务。
    3. 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各部门根据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要求,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及重要舆情的监测、预警、研判和处置。
   (五)构建标准化体系,提高信息共享水平。
    完善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标准规范、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安全标准规范,确保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科学、规范,促进应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六)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安全防护。
    1. 完善电子政务安全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确定本单位信息系统的涉密等级和安全等级。综合运用相关信息安全保密技术,完善系统保护、跨域控制、攻击防范等信息安全保密防护系统和数据安全交换、导入导出系统。
    2. 完善网络信任体系。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数字认证
建设管理要求,自治区统一建设电子政务数字认证中心和电子政务容灾备份中心,为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和网络行为提供安全保障。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分工
    (一)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阶段(2012 年)。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部署,落实目标责任。
    2.项目建设阶段(2012-2015 年)。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划》总体目标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完成《规划》提出的11 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3.总结评价阶段(2016 年)。收集整理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形成《规划》实施总结评价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议,对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为“十三五”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出措施和建议,同时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二)工作分工。
    1.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区直各部门负责指导下属各级部门开展本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3.重点项目建设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4.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推进自治区重点项目在本级的实施;负责落实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在本级的管理机构和运行保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自治区成立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审定以及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兼任。

    各级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努力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实施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各级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抓好工作落实,保障项目资金。
要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任务细分到具体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每年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绩效考评。
    按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可申请列入同级基本建设投资预算;电子政务项目运维管理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则上逐步削减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运维经费,转向保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运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开拓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维和管理新模式。
    (四)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相应开展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并积极配合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电子政务数字认证中心、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开展本级本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负责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衔接有关建设事项,确保重点项目如期建成。

    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