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霍政办〔2013〕32号 发布日期: 2013-9-25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采取集群化模式加快推进政府系统网站建设,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底前,全面建成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网站,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网站为子网站,中心网站与若干子网站集成的政府网站群。
二、建设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子网站,开发区管委子网站,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子网站。
三、建设原则和步骤
(一)统一规划。依照省市有关规定,科学规划各单位子网站的栏目设置、页面设计等,突出个性化,彰显各自特色。规范使用域名,县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为“huoqiu.gov.cn”,各单位子网站域名为“hqxx.gov.cn”,其中“hq”代表霍邱,“xx”为各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缩写,以便形成政府网站群统一的域名体系。
(二)分步推进。乡镇层面,按照“一个乡镇一个子网站”的原则分批实施;县直层面,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逐步实施。到2014年底前,实现应建子网站率全覆盖。
(三)分类整合。尚未建网站的乡镇和部门,不再单独新建,必须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构建子网站;已建设网站的,在进一步完善和保证正常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县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上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四、网站维护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站群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子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子网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建设、维护和更新,版权归各单位所有,建设及运维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为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完善运行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值班读网和网站管理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制度,县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情况,及自身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予以考评。
(四)组织培训交流。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要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将调查问卷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080923,联系人:陈小雷。
附件:霍邱县政府网站群子网站建设需求调查问卷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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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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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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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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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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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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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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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网站的单位填写 | |||||
建立时间 |
年 月 日 | ||||
建立方式 |
○ 自行建立 ○ 委托 公司 | ||||
服务器 |
○ 自行管理 ○ 服务器托管 ○ 空间租用 如为服务器托管或空间租用,年服务费: 元 | ||||
运行速度 |
○ 快 ○ 一般 ○ 慢 | ||||
安全状况 |
○ 好 ○ 一般 ○ 差 | ||||
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交流等板块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 |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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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计划 |
○ 有,申请改版,过渡到县政府网站管理平台 ○ 没有,暂不申请改版 | ||||
未建立网站的单位填写 | |||||
建网计划 |
○ 有 ○ 没有 | ||||
上线时间 |
○ 2013年下半年 ○ 2014年上半年 ○ 2014年下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