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档案管理是指在诉讼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管理等各个方面,利用信息技术传播速度块、存储量大、查询快捷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实现以科技手段智能化辅助法官办案的系统工程。信息化档案建设是实现法院诉讼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技术保障,是实现司法公开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经之路。然而目前法院档案建设中存在诉讼档案数量急速递增、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少等问题。
为有效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新郑法院认为:一、及时转变档案工作理念。随着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应及时更新档案管理理念,率先运用计算机电子索引、电子档案等现代化档案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档案科学管理水平。二、加强档案员自身业务素质修养。重点加强档案员计算机和法律知识培训,注重网络知识的运用,加强信息能力培养,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在工作中创新管理方法,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需要。三、注重信息化在档案管理中的运用。研究开发适合法院档案管理的操作系统,如研发电子档案系统,整合录入的各类档案信息,集案号、证据、开庭、裁判文书于一体。研发公共查询系统,与电子档案系统相连接,当事人、社会各界经过专门授权,通过公共查询平台,即可快速浏览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丁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