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晚报 更新时间:2013-09-29
本报讯 (记者任静芳)记者从9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审议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中了解到,通过对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我省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活动受到有效监督制约,执法办案透明度由此增加,执法办案效率由此提升,更大程度地减少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人情干扰。据了解,为解决民警执法行为随意、执法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了规范化改造,将办案区与接待群众、办公、生活等其他功能区分开设置管理,安装可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按照执法办案流程设置各功能室,讯问室、询问室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在此基础上,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和管理,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要一律进入办案区,并对讯问、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建立了场所使用登记制度、视频资料审核制度、场所执法现场督查制度,规范了场所执法办案流程,防止了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重大执法问题的发生。据悉,目前全省95%以上的派出所完成了执法场所的改造,各市、县公安机关在局机关建成了供各办案警种共同使用的办案中心145个。此外,建成了全省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3万余部现场执法记录仪,对接处警、现场勘查等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对警员的巡逻车辆及执法办案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由此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办案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