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信用建设规划纲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0-15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务信用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湘商秩序〔2013〕53号

  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厅各对口管理协会、学会:

     为切实加强我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特制定《湖南省商务信用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规划纲要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湖南省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秩序处,联系人:游 标,联系电话:0731-82287108,电子邮件:hn_zgb@163.com)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商务信用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5)

  湖南省商务厅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湖南省商务信用建设规划纲要

  (2013-2015)

  一、我省商务信用建设情况回顾

  过去五年,我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的精神;根据商务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湖南省商务厅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商业欺诈、完善“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为工作重点, 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商务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和任务

  我厅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于2007年8月成立了厅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厅长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健全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时间表。各市州商务局都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厅机关相关处室明确了一名信用信息联络员,定期报送信用信息。2007年以来,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印发了《湖南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全省商务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有力地提高了商务领域的监管效能。

  (二)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增强企业和个人诚信意识

  我厅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在每年3月和9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定了《湖南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湖南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市州、相关部门和商贸企业清查和打击商贸领域中商业欺诈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百城万店无假货”、“共筑诚信”、“价格诚信”、“质量诚信”等诚信创建活动。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商务部门行政行为公信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商业贿赂行为无机可乘;提高企业信用,引导商贸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产品、技术等研发、交易全过程的信用信息管理,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建立诚信教育与培训制度,把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观念纳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的范围,加强公务员、企业界人士、城乡居民和广大在校学生等各个层面人员的诚信教育,自觉树立维护信用行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社会自律机制,形成社会全体成员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与报送

  根据商务部和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厅信用办初步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归集与报送渠道,进行商贸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报送及披露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信用信息归集指标和归集样表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四)加强全省商务领域各行业的信用建设工作,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指导全省商务领域各商会、协会、学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加强酒类、肉类、成品油、拍卖、进出口贸易等行业的诚信建设,加强规划和引导,建立行业自我约束规则;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规范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确保信用评价工作规范运行;指导建立企业联盟,共同制定和遵守行约行规,推进守法经商、诚信经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提高我省各级商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我厅从2007年开始,相继举办了多期社会信用体系知识培训班,邀请了省内外专家学者讲授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使信用知识不断得到推广和普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湖南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环境

  “十二五”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商务领域信用建设面临着新形势下的诸多挑战和机遇:

  (一)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迫切需要重视商业诚信的塑造

  未来五年,我国将在更深程度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随着资金、技术和人才在世界范围内加速流动和重组,国际产业转移的范围、领域和结构,世界分工体系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规模将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和我国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我省企业要抓住“两个市场”的机遇,在竞争中立于不败,除了经营得法外,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内外市场上增强商业信誉,创造诚信形象,赢得更多市场机遇。

  (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迫切需要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把扩大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让消费者摆脱各种不诚信商业行为的困扰,放心购买,满意消费,是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条件。为此,必须加强商务领域诚信道德教育和各项信用制度建设,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氛围。同时,也只有不断加强信用建设,各类旨在扩大消费的信用销售才会有牢固的道德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规范市场秩序,迫切需要建立湖南商务领域信用奖惩制度

  当前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消费环境不够安全,商务活动中存在大量信用缺失问题,如恶意拖欠贷款、货款,随意毁约,制假售假,虚假促销,以及其他商业欺诈和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严重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一方面要借助专项行动治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快建立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奖惩制度,形成自觉守信的内在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发展信用经济,迫切需要促进商务信用产品的应用

  与许多国家相比,我国的商业信用不发达,信用服务体系不完善,商业信用产品和信用工具比较少,应用也不普遍。这种现状不仅增加了交易风险,也制约着内需和消费扩大。未来五年,随着新的交易模式、流通业态、融资和支付方式不断涌现,市场信用交易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从而了解交易对手资信状况、消除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需求会急速增长,必然要求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开发和提供交易当事人急需的各类信用服务产品,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三、湖南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要求,以加强商业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商务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建设信用技术支持系统为手段,以改善商务诚信环境、促进信用交易为目标,全面加快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步伐,支持商贸活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社会共建协同。既要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则、营造环境、培育需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又要明确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企业在商务信用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各自定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搞好共建中的协同配合。

  2.诚信宣传教育与信用制度建设并举。既要加强商务信用文化和诚信道德建设,形成诚信自律机制,又要加快商务信用制度建设,形成外部约束机制,以他律促进自律。

  3.规范管理信用信息与鼓励应用信用信息相结合。既要从制度上引导促进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并使之规范管理;又要从机制上,引导促进各类主体对信用信息和信用建设成果的积极应用;还要创造条件,引导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

  4.重点应急工作与基础性工作兼顾。既要从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抓起,解决具体应急问题,又要同步抓基础建设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四、湖南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

  (一)湖南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信用信息系统和互联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信用交易,满足商务活动的信用需求,规范信用服务业,组织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信用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现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规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秩序和贸易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的总的目标。

  (二)湖南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及应用考核办法》的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结合电子政务的发展,准确记录市场主体获得行政许可或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和其他能够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逐步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在实现全省商务系统信用信息和省信用信息三库一网的信息归集和报送的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2.建立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要求,逐步完善商务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抓紧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行业管理、政策支持等相关工作建立比对和核查企业信用信息制度;建立褒扬守信机制。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

  3. 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12312”举报投诉咨询服务途径和查处机制,宣传守法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和防欺诈常识。积极组织好每年9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4.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扩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商业街”管委会、批发市场开办者和管理者等各类社会主体,制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店、街、市场)创建标准,动员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通过政府推动、业界实施、社会监督等环节,使那些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和谐工商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信用管理水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脱颖而出,带动越来越多的企业走上“诚信经营”的轨道。

  5.深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商会、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定行业信用自律公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规范商会协会对会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检查,确保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为守信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组织商会、行业协会,广泛发动企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在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畜禽屠宰、酒类流通、汽车流通、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电子商务等行业,比照行业管理标准,履行服务承诺,实现放心消费和顺畅交易;在内外贸、吸收外资、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领域,促进企业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建立信用风险防范制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6.大力发展信用销售和商贸企业信用融资。鼓励企业与商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发展企业之间和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以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进行的信用销售。完善信用销售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分担机制,支持企业购买信用保险和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化信用服务产品;要重点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控制度;开展区域性、行业性或会员制的信用交易数据交换系统的建设试点,实现企业应收账款等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用好中央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担保机构为商贸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商业银行创新贸易融资方式,发展仓单、保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供应链融资。加强与金融和担保机构合作,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物流园区等商圈内的经营主体融资,有效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巩固并完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政策。

  7.促进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逐步研究制定与商务信用建设相关的信用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培育市场需求,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建立门类齐全、运作规范、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信用服务业。重点是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服务产品,满足企业信用管理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试点,促进应收账款流转和融资;发展资产处置服务业,促进抵债资产流转;规范商帐追收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应收账款追收、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8.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形成全省商务信用建设的合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工作步骤,适度开放各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为企业防范信用风险和信用中介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服务;推动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认可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参考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将其作为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商务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商务信用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商务信用建设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和协调,争取将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在地方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建设。

  (二)政策保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工作,继续争取对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做好本级财政部门的工作,争取支持商务信用建设的财政资金;要完善与企业信用销售相配套的财政、金融、税收、市场管理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要研究支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担保及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商贸行业组织要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督、政府采购、公共项目招标、评级创优等方面,推广使用信用报告。

  (三)技术保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信用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属地范围内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全省商务信用信息的网上发布、查询、公示、互动和监管。

  (四)人才保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商务信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这方面的培训力度,形成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人才培养渠道。要支持商务信用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创新,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培训咨询机构合作建立商业信用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对信用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的信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商务信用专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