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工程系统集成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10-23


(项目编号: SZCG2013040721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工程系统集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3040721

2.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工程系统集成项目

3.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省、市两级统一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是“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深圳市级分厅和各区分厅组成,设置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和实体大厅等6大功能模块,旨在打造深圳质量、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深圳综合竞争力。深圳分厅是一个大规模的复杂电子政务系统,上接省办事大厅,下连各区分厅,横向与各市直部门的业务审批系统对接,涉及市区两级众多的部门系统。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总集成团队,负责整个深圳市分厅项目各模块之间、分厅与市直各部门审批系统之间、省市区三级网办大厅之间等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的系统集成与对接工作,以及协助项目的验收。总集成项目是一项包含多学科,跨多个领域的大型、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达到深圳分厅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

4.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10月23日18时至2013年11月13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szzfcg.cn/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 答疑事项:2013年10月30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11月01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 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 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12.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83948170

网上操作咨询: 89805900--6 89805300—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89805900 898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