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法制网 更新时间:2013-11-21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拓宽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今年以来,扶绥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自治区高院“阳光司法”《十四项制度》,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两公开”工作。
今年年初,扶绥法院制定了《关于推进庭审公开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试行)》等阳光司法相关制度,以更好的推进信息化“阳光司法”的步代。今年以来,该院严格审查,除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和商业秘密等特别规定不准上网的案件外,其他裁判文书进行上网“晾晒”共207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了71.5%;同时,该院将有利于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以及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直播,共通过中国法院网庭审直播18件,通过微博庭审直播39件。
该院将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顺应了“网络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成为通达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法院和法官形象,加强干警能力素质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平台,收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