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李佳
搭建互联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研发司法公开网,利用移动媒体开展司法信息公开;探索研究互联网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简化送达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强化司法公开,是柳州中院工作的一大品牌和亮点。12月4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晓春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发布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的工作举措。
执行指挥信息化。柳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公安、车管、银行等19个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信息的单位部门的信息系统联网,集执行远程视频指挥、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功能于一体。今年11月,中院在全区首次实现网上查询和办理查封等控制性措施,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柳州市住建委员会密切合作,仅耗费20分钟,执行法官就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了查控。目前,柳州中院已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执行公开试点法院。
案件管理信息化。案件到法院后,在网上进行审查立案,立案人员在网上制作立案排期表,由案件管理系统随机排定承办法官,避免当事人“选法官”。对所有案件一律以电脑审批的立案时间开始计算审限,实行电脑随机排期分案,对于临近审限未结案件,系统进行警示催办。
随着以博客、微信、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发布方式不断涌现,柳州中院创新司法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通过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传播,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司法信息。
柳州中院在全区法院率先设立网络信息公开办公室,分为“网络直播”、“案件信息公开”以及“法官在线”三大工作区,整合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网络直播、法官在线等14个方面工作,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全媒体手段,及时发布法院政务工作动态、司法改革进展、案件审理等信息。目前,柳州中院及所辖10个基层法院均开通了官方微博,并加入“广西法院微博直播发布厅”,通过发布厅,可以看到全区法院公布的案件信息。其中柳州中院开设了“微博直播平台”,柳南法院开设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妈妈的寄语”及“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专题微博。中院还在网络论坛开通了以“柳州法院网宣”命名的官方账号,并与柳州市妇联在柳州市妇联网站联合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法律咨询专栏,定期进行法官在线咨询及网站留言回复。
此外,柳州中院还加大一审案件陪审和再审案件审查询问(听证)工作力度,一审案件陪审率和再审案件审查询问(听证)率呈不断上升态势。今年1—11月,柳州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94.23%,再审案件审查询问(听证)率100%。同时该院还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模式,在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引入证人保证书制度,并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5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7251件,为柳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很多工作。柳州中院、鱼峰区法院、柳南区法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首批‘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其中柳州中院、鱼峰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