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如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该平台是依托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搭建的信息传送系统,具备在线办事、查询检索、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等功能。通过该平台,公众和当事人可以与人民法院进行双向互动,交流、办事和查询将更加方便,获取信息的方式更为多元、便捷。
为建设好、使用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平桥区法院首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其次培育干警的信息化思维,让全院干警意识到该信息化平台不仅是为审执工作提供便利,更是为了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满足公众对司法事务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需求,是司法公开在新形势下的要求,是司法公信力塑造的重要渠道,是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三,增强做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干警自觉接受信息化平台这一新生事物和新的要求,能够善于运用信息化技术对传统司法审判管理、事物进行改造,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