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 在机遇中发展
来源:赛迪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2004年7月1日,该法的正式实施,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契机,也是全面推进政府行为法律化、规范化、理性化的新开端,这无异于中国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

  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一方面明确了各项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一方面强调了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制度,并对行政机关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就给电子政务工作提出了更具体、更确切、更规范的要求,将大大推动政府电子信息化的发展进程。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如何利用此次法规的出台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怎样在机遇和挑战中取胜,巩固自己的行业地位,是关系着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日前,记者了解到,赛迪时代已率先开发出了国内首个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该系统结合当前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和《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要求,为政府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许可业务提供了一个完善、可靠、规范的应用平台。

  该系统能否促进政府职能的转换和转移,协助建设透明、廉洁、公正、诚信、便民、高效的政府?电子政务,如何在契机中发展?

行政许可法 呼唤规范的电子政务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此法的要求,我国各地各级政府的应对措施,大都会向着加快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实施一站式服务的战略方向发展。

  为落实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多会采用行政干预的方式,限期清理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物理上”将相关审批部门的受理功能集中于一处,统一对外办公,体现便民;相关管理部门将为集中办公的各窗口单位,创建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网上并联审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时效。新的电子政务系统将替代原有的旧的独立系统,实现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届时用户可利用因特网就地、就近申报,承办单位在网上予以受理,经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办理后从因特网上反馈结果或查询进度。

  不难看出,《行政许可法》给政务工作电子化既提出了急迫而具体的需求,又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建设和推广一个基于统一标准和技术手段、能满足政府系统不同层次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并能充分实现数据无缝整合和交换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势在必行也是恰逢契机。

电子政务 发展遭遇瓶颈
  目前,我国偏远地区的政府网站一般只有风貌介绍、区内要闻、法规规章、招商引资,属于信息披露类网站,中部一些省级和东部大部分省级的政府网站增加了办事指南、公众监督栏目,并且和所属各厅局的网站做了链接,只有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政府网站相对比较先进,在个别区域开设一些政务窗口,如工商登记的企业名称网上预查、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税务的网上申报、网上税务登记,质量  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变更年审及一些表格下载功能。

  而国外许多政府各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和格式,例如瑞典网站实行“一站式”服务,各部委、地方部门及承办机构均按统一标准和格式制作自己部门的网页与瑞典网站相连,由于政出一门,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瑞典的电子政务发展良好,形成一个政府、企业和居民联网互动态势,经过5年多运行,用户满意率达85%以上,目前月访问量为600~700万页面。

  我国各地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发展不一,对各类电子政务项目的功能划分、业务处理、数据格式、技术手段等千差万别,对各类相关政府职能、业务流程、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不一致,许多信息化建设项目匆匆上马,从局部看暂时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速度,减轻了仅由手工操作的各项弊端,但电子政务工作推进若干年来,由于多数政府部门都急需了解和利用其它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数据资源、同时需要与其它政府部门进行联合审批事项,因此,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协同工作已经是目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制约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赛迪时代 力推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彻底打破制约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重重瓶颈,提供给用户基于统一标准和技术手段、并能充分实现数据无缝整合和交换的通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帮助用户建立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协同工作的电子政府。” 负责规划和开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北京赛迪时代公司信心十足地表示。

  据记者了解,赛迪时代新推出的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是一个基于Linux平台的通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它充分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从技术上实现一个产品化的、可在各地各级推广使用既能满足政府部门相同业务需求而又能灵活定制满足单个政府部门业务需求、可完成政府网上办事、内部业务处理、信息公开、资源共享以及跟踪监督机制的“可查询、可办事、可监督”的全方位政务应用系统。实现了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全过程管理。

除了产品功能外,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不仅能够避免重复性建设、节省运营维护成本,更重要的是该系统的应用可以逐步对执法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整合执法主体,减少重复执法,限制部门和地方的许可设定权力,有利于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协助建设法制统一的政府。

结语:电子政务在我国信息化建设中已被提升到一个重要的位置,《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更大的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我们期待着有更多象赛迪时代这样的急先锋为电子政务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