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做依法行政的表率
赫山区农业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区法治委及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制湖南建设纲要》总体要求和“法制益阳”为总体目标,以行政程序化和政府服务法制化为重点,通过健全机制,加强执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平安赫山、法制赫山”良好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履行法律赋予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今年在依法治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法制经费。
我局为加强“六五”普法,促进干职工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我局干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今年3月6日、6月7日局党组就依法行政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李新华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王民夫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股、站、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规股长为普法专干和法制专干,负责“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落实全年普法规划和全局干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法制工作,并于年初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
为切实保障普法经费,我局列支1万元作为本年度的法治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我局法制工作正常开展。
二、健全和落实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行为,健全执法机制。
今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益阳市赫山区农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监督考评办法,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通过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我局执法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并对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外进行公示。2010年9月,我局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及《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制定了《益阳市赫山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经我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区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布。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益阳市赫山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进行处罚。
三、深入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今年11月,我局为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赫山区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并经我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区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从此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有关程序进行,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合法化。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组织干职工积极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区依治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重大活动期间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组织本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等近期颁布的两部法律的宣传,同时配合区委、区政府、区依治办、区食安委进行了“3·15”维权日宣传、6月18 日食品安全宣传、国际禁毒日宣传、“12.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等。结合我局实际,今年2月25日组织本局执法人员收看了国家八部委联合召开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同时加强了《食品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我局共开辟行政许可专栏2期。在我局办点示范村、乡镇农资经营墟场重点进行了《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加强法律法规和“六五”普法读本的学习,积极组织干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今年,我局共组织全局干职工进行了3次法制专题学习(4月30日、6月30日、8月30日),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督促全局干职工自学“六五”普法读本。
3、组织全局干职工积极参加区依治办组织的年度学法考试。
今年10月,我局按照区依治办的要求,积极订阅全省统一编发的2013年“六五”普法读本,全局(含二级机构)164人,做到人手一份,以保证全局干职工的学法用法需求,普法考试参考率100%,争取及格率100%。
4、积极组织全局干职工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法制培训。
今年6-9月,我局先后选派5名执法队员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法律培训,5月20日指派法制专干参加了区法治委组织的法制培训。今年9月,请省农业厅法规处、市农业局法制科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上门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析。11月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获市及兄弟县市高度评价。
五、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为切入点,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法律 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2011年7月,我局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确定为“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13年5月我局再次被市农业局、区依治办推荐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013年8月,我局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确定为“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以此为契机,我局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法制监督机制更加健全,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业投入品案件18起,严格履行质证程序,罚款额度参照《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执行。无一起申请听证,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农药监督管理连续三年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先进县,依法行政工作连续多年被省、市、区相关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处理上访事件。
今年,我局共接待农民农作物事故投诉7起,组织专家现场鉴定7起,调解7起,共为群众挽回损失14.9万元,通过积极调解农商纠纷,既维护了农民和厂商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了平稳息诉,维护了大局稳定。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我局法制机构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原则,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根据《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必须先审查,再签发,报区人民政府登记后再公布,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局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意见。2013年以来我局先后发布的《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赫山区2013年水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赫山区2013年水稻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2013年益阳市赫山区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赫山区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等五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按规定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报区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了我局各项决策的法制化。
八、积极推进服务工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步伐
深入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认真做好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今年3月、11月,我局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他服务事项重新进行清理,并与市局下放或撤销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对接,同时将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及收费情况、办理结果和投诉渠道在我局政务公示栏和政府网站公示,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方便群众办事。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前置审查)130起,无一起乱许可事件。
一年来,我局在市、区法治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局干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乱作为事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省依治办、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区依治办和区法制办的充分肯定。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组织领导,争做依法行政的表率,为全面建设法治机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