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全国首批试点船舶电子签证 方便船舶进出港
来源:齐鲁网 更新时间:2014-01-03

     1月2日讯(记者 朱文政 通讯员 马桂山 李中)2014年1月1日,《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办法》正式生效实施,并在山东地区率先启动试点,这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为提升海事公共服务能力,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又一重要举措。山东港口成为全国首批试点船舶电子签证的口岸。

  1月1日8点30分,龙口海事局收到山东华鲁海运有限公司所属“鲁能海7”轮的进港电子签证申请,经审核后准予签证。“鲁能海7”轮成为国内海船电子签证新规则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条电子签证船舶。

  “海事部门的船舶电子签证真的是太便捷了!以后船舶进出港办手续我们再也不用跑腿了,也不用委托代理,自己用手机、电脑上网就可以办,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山东华鲁海运有限公司申办员郝桂江举着手机开心地告诉记者。

  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船舶进出港都要到当地港口主管机关办理许可证明,并且要出示相关证书,也就是所说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按照规定,船方要分别在抵港后、离港前的4个小时内,跑到当地港口海事部门办理签证,而现在船舶或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船载设备等电子数据传输方式,提交船舶动态、货物装卸、在船人员、规费缴交等信息,即可办理签证。

  “电子签证不但方便了行政相对人,也提高了我们海事部门的工作效能。”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工作人员李中告诉记者,“目前,船舶电子签证与窗口签证并行实施,船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等暂不适用电子签证。”

  据介绍,为确保山东辖区海船电子签证的顺利实施,去年12月山东海事局组织了海事执法人员、辖区航运公司等近150人培训,挑选36条船舶进行首批试点,并加强试点船舶签证与现场执法、船舶安检、规费征稽等工作协调联动,同时成立技术保障小组,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支持。截至1月1日17时,系统累计注册船舶用户34个,办理船舶电子签证4艘次,辖区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试运行平稳、有序。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继续深化海事公共服务改革,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依托海事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提升海事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为“四个交通”建设提供卓越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