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几点思考
来源:长沙晚报 更新时间:2014-01-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公信力是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信心和支持的关键要素。如何提升政府公信力?笔者认为,当前尤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树立政务诚信观念。政务诚信是政府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道德基础与思想前提。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只有恪守诚信原则,才能政令畅通,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职人员作为政府行为的决策者和体现者,讲诚信不仅是其个人的道德要求,更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承诺,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群众对当地政府不信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对国家政策执行不严格,另一方面则在于少数公职人员的言行不一、言而无信。政府作出的各种承诺必须兑现,必须防止纸上理念、制度虚置,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能弄虚作假、蒙骗公众。如果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做到的,就应该及时向老百姓讲清原因。

二、转变政府职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的背景下,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要条件。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一是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就学难、居住难、看病难、办事难等问题;四是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实行信息公开。信息网络化时代,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必须深化集约效能型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首先,建设线上线下互动、虚拟实体对应、透明高效运转的网上电子政府,增大网络环境下政府公信力的“正能量”;其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网络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通过政务微博、电子信箱、网络论坛等方式及时回复网民咨询、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件真相,营造客观、积极的网络氛围;再次,正确对待网民批评,引导网络舆论;第四,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互动和沟通机制,真正关注民生,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网民提高甄别网络虚假信息的能力,使广大网民能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四、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作为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活动,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一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不断强化法律和制度信仰,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习惯,增强法律精神;二要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三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四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五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首先,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其次,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再次,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作者系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文化科技教研室主任、教授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