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更新时间:2014-01-21

 
  

  国卫办规划函〔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水平,经委主任会议同意,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斌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孙志刚副主任、陈啸宏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吴刚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

  于学军  金小桃  侯 岩  李 斌  张春生

  梁万年  张宗久  于竞进  王 羽  杨 青

  张世琨  苏 志  赵延配  郑 宏  郭震威

  王海东  王 谦  毛群安  王 辰  任明辉

  杜治琴  张旭光  张 斌  李林康  徐皖生

  孟 群  姜卫平  王 宇  王苏阳  梁铭会

  代 涛

  领导小组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整体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卫生计生信息化总体建设,组织制订和审议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和综合政策,研究确定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检查各地区、系统内各单位相关部署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建设任务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与信息司。办公室主任由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侯岩担任,副主任由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张锋、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建平、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刘晓丽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韩爱军  周明坚  许培海  韩俊丽  曾云光

  郑云雁  薛海宁  米燕平  刘 霞  王 欣

  黄 磊  许宗余  宫国强  程有全  戚 畅

  郭弘涛  周恭伟  余 梅  王向群  宋广霞

  徐 健  程振华  曾晟堂  衣 梅  吴连存

  陈 伟  杨龙频  汤学军  尹 华  马家奇

  王 晖  赵颖波  钱 庆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和督促领导小组议决事项,建立完善信息化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阶段性部署,协调落实卫生计生信息化年度建设任务。

  三、国家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各相关司局和直属联系单位可就有关重大事项形成议题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协调提出初步意见后,按程序报送领导小组审定,组长签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请审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顶层设计、重点项目立项、标准安全、监管评估等具体事项,承担全行业信息化认证认可和安全保障审批的具体工作,指导各业务司局应用系统建设。各司局负责提出所承担业务领域的需求,组织实施相关具体项目。有关直属联系单位承担信息标准拟定、相关网络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撑。

  (三)对于一般性需要研究、协调和处理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题会议,及时沟通协商。必要时,报送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将研究的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通过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领导小组组长临时召集。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卫生计生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工作部署和指导性意见,以《会议纪要》或委(厅)文件形式印发有关单位。《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落实议定的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应当有阶段性工作情况反馈。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各项工作和信息化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按照“统筹组织、需求主导、业务整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规划与信息司负责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总体规划、顶层设计、重点项目立项、标准安全、认证认可、建设进度、监管评估和人员培训等具体任务。

  各司局和直属联系单位负责提出所承担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需求,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相关具体项目,协助完成监管任务。

  财务司负责卫生计生信息化经费的申请、管理等财务保障工作。

  统计信息中心、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科院信息所等有关直属联系单位负责承担信息标准拟定、相关网络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撑,同时协助业务部门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需求调研,项目管理方案的设计、论证和部署,项目技术方案的制订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