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关于加快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3-25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网上运行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量

  (一)强化牵头责任。各行政权力部门牵头人不能对工作进行简单的中转、分发,必须要了解本部门内部工作流程、业务环节以及每个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充分发挥协调沟通、运转枢纽的作用,切实推进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同时积极做好与本级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的沟通衔接。杜绝技术人员代行业务办理或所有环节一人完成的现象发生。

  (二)规范基础数据。各行政权力部门要认真清理职权目录、运行平台中存在错误数据、历史数据、测试数据。在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理顺内部管理分工,完善和优化内部运行流程、表单和监察点位设置,细化人员角色权限并谨慎授权,及时重新提交审核。2014年3月31日前,各行政权力部门要完成数据规范清理、查漏补缺工作。严禁对操作人员和流程环节滥配权限。

  (三)严格网上运行。凡在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开的行政职权事项必须在网上办理,网上事项网下办理、网下办理事后录入或事项执法主体与证据收集主体不一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行政权力事项应进入行政职权目录而无故不填报的,要实施行政问责。市、县区监察局要利用行政权力监察平台强化督查指导,各行政权力部门要按照监察点设置要求,边运行边完善,逐项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在完善设置过程中触碰监察点的预警、告警行为将酌情处理,不纳入问责范围。各行政权力单位要在2014年4月1日前,完成今年已办行政权力事项的补录,自4月1日起,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全部网上运行。

  二、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进度

  (一)硬件准备务必保证按时到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级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的环境准备以及软件安装部署协调工作。利州区务必抓紧时间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部署要求,将所需设备设施准备到位。设备设施已准备到位的县区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报送接入方案,向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提交安装部署申请表,统一安排软件部署。3月31日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大厅及管理平台软件的安装部署。

  (二)工作协调务必保证通力合作。市、县级电子政务大厅及管理平台部署完成以后,市、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接口工作。各级行政权力部门将行政权力事项按属性分别归类到电子政务大厅“办事服务”区域“个人办事”和“企业办事”栏目,并结合实际提出需求与本级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员共同维护“场景化服务”栏目。市、县区监察局负责电子政务大厅“政民互动”区域“在线投诉”栏目的管理维护;各行政权力部门系统管理员负责“意见征集”、“知识问答”、“在线咨询”的管理维护。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保障电子政务大厅的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网络环境技术支撑

  各行政权力部门要保障网络环境安全并延伸到本单位具体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岗位。对网络环境和设备还不到位的,要抓紧补漏完善,确保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岗位的使用需要。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