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行动纲要(2011—2015)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3-30

 一、基本内涵

  智慧城市,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汇聚人的智慧,赋予物以智能,使汇集智慧的人和具备智能的物互存互动、互补互促,以实现经济社会活动最优化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和新形态。其背景,一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亟待破解;二是居民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加;三是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四是全球信息通信技术、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加速发展。其基础,一是城市设施物品充分感知;二是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三是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四是知识管理普及深入。其根本是要以人为本,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为支撑,让人汇聚智慧,让物具有智能,让汇集智慧的人和具备智能的物互存互动、互补互促,实现经济社会活动最优化。其核心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和知识资源。其关键,一是城市管理服务流程的重塑优化,决策运行的智能化、协同化、精准化和高效化;二是产业的智能化和智能产业的集聚化;三是居民信息、知识获取利用能力建设的普及深入化和常态化;四是资源环境的智能化和低耗化。其目的,一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管理、民生服务高品优质;二是实现现代产业又大又强;三是实现人文素质先进优秀;四是实现资源环境绿色友好。

  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六个加快”战略部署,把握物联网等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的新机遇,坚持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智慧应用体系、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基础设施和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

  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推进体系,不断增强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合力。

  ——坚持培育产业、发展应用的原则。切实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立足点,大力推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类新兴智慧型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制造和广泛应用,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基础先行、创新引领的原则。加强与电信、广电运营商等大企业的合作,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基础保障;推进技术创新、应用商业模式创新、行业应用标准和制度创新,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联合攻关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的原则。围绕我市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升级的战略重点、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找准突破口,先行先试,着力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和重点领域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以试点和示范带动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汇聚全球智慧和资源,更好地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服务。

  ——坚持立足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服务民生、方便群众,开展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信息和知识获取利用能力,发挥全体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宁波信息化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智慧城市智慧应用体系、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基础设施和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智慧城市示范工程,智慧城市应用商业模式创建和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在优势领域形成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引领能力,为建成智慧城市奠定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智慧物流、智慧制造、智慧贸易、智慧能源应用、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健康保障、智慧安居服务和智慧文化服务等十大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取得进展。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企业和居民享受到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资源得到更加优化的配置,生态市建设和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智慧物流、智慧健康保障和智慧社会管理三大应用体系建设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全国率先进入示范性智慧物流节点城市行列,全市80%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实现物流业务网络化,先进物流技术、设备在港口物流领域普遍应用,集装箱智能化应用达到100%。网上就诊预约、网上诊疗信息查询、网上医疗咨询、远程医疗等服务更加普及,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信息共享基本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子车牌上牌率达到100%。

  ——智慧产业基地建设。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信息技术更好地融入企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营销及经营管理等环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50%以上规模企业生产经营全面实现自动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协同化。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超1420亿元,年均增长17%,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等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一批智慧服务业、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园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形成。

  ——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先进的信息网络设施基本形成。无线城市和网络融合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2000G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6%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市有线广电网络基本完成双向数字化改造。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比较完备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信息资源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市和各县(市)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城市能源、给排水、交通、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感知化建设取得进展。

  ——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公众获取信息和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利用信息技术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和就业创业等方面能力得到提高。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左右,走在浙江省前列。

  ——智慧城市发展环境建设。组织机制和推进机制基本健全,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育成效明显,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引进创建智慧城市的各类拔尖人才100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2500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5000人以上,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工程师)2000人以上。培养智慧城市建设高层次领导人才、高层次复合型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4000名;培养企业家人才200名、信息产业和重点企业紧缺人才5000名、现代服务业和国际化涉外人才2000名以上。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品牌初步形成。

  四、工作举措

  (一)大力推进智慧应用体系建设

  1.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快宁波港智慧港口建设,大力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货物跟踪、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物流产业基地和物流监管部门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第四方物流市场、电子口岸等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宁波“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等现代物流服务系统建设,形成高水平、个性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2.构建智慧制造体系。在机械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电工电器、纺织服装等重点制造行业,推广适用的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制造系统,推动制造过程逐步向信息化制造的高级阶段发展。围绕家电、机电、仪器仪表等传统产品升级,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开发数字化、智能化的新产品。加强制造企业的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制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3.构建智慧贸易体系。大力发展网络市场和电子商务,建设国际国内贸易的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促进贸易体系内外对接。以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为龙头,建设集贸易、物流、金融和口岸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智慧型进出口专业市场。大力发展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和国家级行业电子商务网站,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带动和促进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建设,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4.构建智慧能源应用体系。运用各种智慧技术、先进设备和新工艺,强化能源利用管理,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智慧电能建设,加快智慧技术在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用电服务等环节广泛应用,加快推进以超高压电网为基础骨干网架的电网建设,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逐步推行各类可再生新能源统一入网管理和分布式管理,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形成更可控、更高效、更安全的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资源价格机制,创新能源消费方式,逐步建立环保、节约、高效的能源利用模式。

  5.构建智慧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面向市民的住房、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面向企业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投资融资、科技信息、产品供销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81890市民呼叫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功能。

  6.构建智慧社会管理体系。按照全方位、实时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监控、灾难预警、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监测、口岸疫情预警等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推进数字城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工商、税务、质监、国土等重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整合,推进经济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提高经济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权力模块化、制度刚性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动态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业务网络系统建设,打造高效、廉洁、法治型的服务政府。

  7.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交通行业基础性数据库和信息交换体系建设,开展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交换与共享。建设关键业务系统,重点推进综合交通服务和管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数字公路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出租车与公交车及轨道车辆智能服务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系统、港口信息管理系统、港航信息监控中心等智慧交通应用系统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学管理和组织服务水平,便利广大群众出行,探索破解大城市“出行难”的有效方法和模式。

  8.构建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重点建设医疗急救系统、远程挂号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字化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系统、数字远程医疗系统等智慧医疗系统,逐步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院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卫生医疗信息服务一体化,提高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

  9.构建智慧安居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安居标准规范,加快智慧家居系统、智慧楼宇、智慧社区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更加舒适、更加放心的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

  10、构建智慧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开发文化娱乐产品,促进数字电视、电子娱乐、电子书刊、数字图书馆发展。构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服务,提升宁波旅游文化品牌。

  (二)大力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建设

  11.建设网络数据基地。着力提升政府数据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和数据灾备中心的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引进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物流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品和资源数据中心、市民健康数据中心、空间资源中心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大力推动包括电信运营商与广电运营商在内的央企、大型国企和宁波发电企业等在宁波建立云计算中心,加快形成海量数据的收集、保存、共享、分类挖掘利用的能力,为宁波、浙江省、长三角及更大区域的信息化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12.建设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十大智慧应用系统软件研发与推广应用。抓紧规划建设宁波智慧城市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全面推进智慧应用系统软件研发生产、应用服务和关键技术体系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市级各类功能开发区、县(市)区积极发展各类应用软件设计开发产业基地、创新基地、推广和服务基地。依托产业基地,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创新能力的软件企业,吸引世界IT百强及国内大型软件公司在园区落户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科技人员、大学生在软件服务业领域投资创业。

  13.建设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加快制造企业的转型升级,重点提升发展一批如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等智慧装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企业。依托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等重点功能区域及各县(市)区,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装备、信息传感装备、智能交通装备、智能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环保装备、智能光电及显示技术装备、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智能供水供气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等新兴制造产业集群。

  14.建设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通过信息化深入应用,推进传统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向智能化现代服务企业转型。结合宁波服务业产业实际,重点培育和提升现代物流、高端商务、现代金融、现代商贸、服务外包、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依托各县(市)区现有基础,结合各自优势,争取在每一个重点服务行业培育一批智慧服务产业示范推广基地,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企业,从而推进服务业整体发展。

  15.建设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重点依托余姚滨海、宁波杭州湾和宁海浙东十万亩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和农业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建立“精准农业”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营销等领域和环节的科学化和智能化,着力打造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通过提升、培育和引进等多种途径,集聚一批智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

  16.建设智慧企业总部基地。通过深化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现有信息化基础较好的总部企业中的应用,促进其跨国家、跨区域的现代研发、先进制造、营销体系的发展,提升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鼓励总体实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的装备制造、石化、新材料、纺织服装、文具模具等总部企业,加快智慧技术在研发、制造、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培育形成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外合作,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通过信息化网络化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合作和优化重组,使其加快转变成智慧的企业总部。

  (三)大力推进智慧基础设施建设

  17.着力构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物联网试点推广,加快推进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开展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试点,努力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统一高效的泛在网络。推进城镇地区光纤到楼入户,加快光纤网络向乡镇和行政村延伸,推进宽带向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社区中心覆盖。以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和两岸优势应用项目在宁波的落地。统筹规划物联网和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效益。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加大数字电视网络整合力度,实现整体转换和网络升级,积极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大内容资源开发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等融合业务。先行推进杭州湾新区“三网融合”基础设施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运营模式、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逐步在全市推广。

  18.深入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进一步推进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人口、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社会求助、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土地、林地、气象、水利、住房、交通等专业数据库建设,为相应业务应用系统和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提供丰富、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源,为政府公共管理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居民生存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服务。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利用工作,探索建立视频信息治安防控整合工作机制。大力培育信息资源市场,鼓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加快互联网内容资源建设,全面  19.加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建立网上身份认证(实名)制,强化互联网运营商和联网单位的信息安全的管理职责。全面落实“三网融合”等新技术、新应用背景下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基础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数字认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规范重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安全工作,加强网络经济活动中违反信用行为的惩戒制度建设。抓紧建设市级综合性数据容灾中心,提升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

  20.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感知化建设。推进电力、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感知化建设;推进水资源保护、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等给排水设施感知化建设;推进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停车场、轮渡、航空、铁路、航运、长途汽车和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感知化建设;推进园林绿化、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染治理等环保设施感知化建设;推进防台风、防风沙、消防、防汛、防震、防地面沉降和防空等防灾设施感知化建设。

  (四)大力推进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

  21.推进智慧城市知识普及化。统筹教学资源,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智慧城市科普工作,提升居民的信息化素养、知识学习能力和信息消费水平。制定系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干部和企业家的培训,在新选拔的干部中逐步推行信息化知识的资格考试制度。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师资水平,改善教学效果。推广新型教学模式,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托高等院校、中小学、科技馆、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等,积极开展居民信息技能教育和培训。

  22.推进信息服务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信息应用能力的差距,创造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亭服务网点,为市民提供衣、食、住、行、购、娱等日常生活所需要的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市民卡工程,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要求,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实现一卡多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围绕信息化服务“三农”工作主线,以信息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为载体,整合各类涉农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查询、远程教育、文化娱乐、村务管理、电子政务和网上交易等服务,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由政府为互联网创业者免费提供一部分网络空间、软件和信息安全资源等创业条件,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

  23.推进公共场所信息网络环境建设。积极引导电信运营商、城市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加大信息网络建设投入,推动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商场、图书馆、展览馆、餐饮、宾馆、旅游景点、休闲健身中心等公共场所的信息网络环境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信息获取渠道。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机制建设

  24.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努力形成“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的工作机制。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涉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事项。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程,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牵头单位,健全工作机构,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与国际接轨,探索推行在领导班子中配备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导和执行能力。市委宣传部牵头每年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宣传计划,宁波日报、宁波电台和宁波电视台研究设立专栏、专题和专版,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智慧城市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决策咨询和评估考核机制建设

  25.成立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工作。组建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重点应用体系建设方案、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制定等职责。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要建立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广泛听取意见,集中民意民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推进机制,保证工程项目实施的高效有序进行。要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和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对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和项目进行评估,发布评估信息和白皮书,为决策和指导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考核,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确保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三)财政投入和扶持机制建设

  26.以优化全社会投资结构为导向,加大财政资金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投入。按照强化基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建设资金实行统筹使用。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分级投入机制。加快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参与、稳定增长、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以“三网融合”、云计算和专业应用系统开发为依托,组建专业化投资运营公司,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扶持,创新政府扶持资金的有效动态支持机制,重点对智慧技术和产品研发、智慧应用系统试点示范工程、智慧产业基地创建、智慧型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培养、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应统筹安排各类扶持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确保全市每年不少于10亿元,其中市政府每年安排扶持资金不少于5亿元。研究制定入驻智慧产业基地企业的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

  (四)法规和标准保障机制建设

  27.加强信息化法规规范、制度规则、技术标准的创新和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提高智慧城市的法规规范、制度规则、技术标准的创新能力和保障能力,形成强有力的支持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保障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和探索实践,着力引进培育一批相关领域的法规与标准研究机构和研究团队,在电子商务、公共卫生、现代物流、电子口岸、金融电子化、交通道路管理、城市管理服务等领域率先进行前瞻性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和标准化建议,推进有关立法项目和标准的起草论证。承担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建议。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起草和实施工作。

  (五)人才培养引进保障机制建设

  28.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人才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人才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大力引进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各类拔尖人才、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和外国专家(海外工程师)。大力推进智慧城市人才基地建设,培养智慧城市建设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智慧城市建设高层次领导人才、高层次复合型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家人才、信息产业和重点企业紧缺人才、现代服务业和国际化涉外人才。重点创建一批以智慧产业基地为依托的人才集聚平台和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园区为主体的人才特区;重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科技和文化创新团队集群建设;大力建设一批以信息产业重点企业为主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人才开发投入,统筹落实全市财政创建智慧城市人才培养引进的专项经费和职教经费;实施“三年万套”人才公寓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人才的生活保障和服务;大力开展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海外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人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事业召唤人才、人才发展事业的良好氛围。

  (六)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建设

  29.立足智慧城市建设,深化国内外合作交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的知名IT企业合作,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建设智慧应用系统。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所和电信广电运营商等单位的合作,定期举办以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范例、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宣传推介最新研究成果、产品、成功应用的案例,促进更宽领域、更广范围的合作与交流,着力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户,更好地汇集全球的智慧和资源,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服务。市外经贸、国内经济合作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园区要大力配合智慧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智慧城市相关大企业、大项目的引进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型企业。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工作,抓紧做好我市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以及华为等国内IT企业已签约项目的跟进和服务工作,使签约项目尽早落地。

  (七)试点推进工作机制建设

  30.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重点推进智慧物流、智慧健康保障、智慧社会管理、“三网融合”、智慧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等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模式、积累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稳步扎实有序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具体牵头开展各类试点工作,做好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坚持按工作方案编制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资源整合、体制创新、政策举措的合成到位,坚持全市“一盘棋”,提升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水平。

  附件:1.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计划项目表.doc

  2.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