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6年计划打造八大计生新机制工程
来源:湖南省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3

    近日,湖南省召开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会议。会议决定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为此,全省在“十一五”时期要着力打造“八大计生工程”。

     一、创新依法管理机制,打造“阳光计生”工程。建立完善以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体系。应对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改革生育证管理制度;应对户籍制度改革,探索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商品房住宅小区居民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制度;应对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新婚夫妇服务和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制度改革,实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打造“民主计生”工程。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使村(居)民能够通过全体大会或者代表大会依法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制度,使村(居)民能够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使村(居)民能够对本辖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引导群众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创新优质服务机制,打造“温馨计生”工程。坚持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免费教育制度,坚持育龄妇女“三查一治”制度,坚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坚持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制度。全面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指导群众选择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加强孕前指导、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省、市、县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完善实行出生缺陷监测制度和病残儿数据库管理。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疾病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关注男性生殖健康,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四、创新利益导向机制,打造“甘露计生”工程。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奖励优惠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家庭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增发5%退休金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奖励政策,取信于民;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救助制度,造福于民;鼓励各级政府制定并落实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的各项奖励、优惠、优先、优待、救助、保障政策。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实施以帮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五、创新综合治理机制,打造“合力计生”工程。建立和完善人口与发展政策支持制度,人口计生部门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社会经济政策时要提前介入,主动衔接,当好参谋。建立和完善有关部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经常性协作配合制度;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年度述职制度。依靠部门联合,采取法律、经济、宣传教育、行政、科技服务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六、创新考核评估机制,打造“诚信计生”工程。在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强化“一票否决”的前提下,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减少考核层次、减少考核次数、精简考核内容,把工作难点作为考核重点,既考核工作结果又考核工作过程。完善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线考核制度,加大对统计水分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让说老实话的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沾便宜,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引导到求真务实上来,引导到提高工作水平上来。

     七、创新特殊人群生育管理机制,打造“公平计生”工程。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对有钱买着生、利用关系偷着生、跑到境外躲着生等特殊人群的违法生育的处罚力度。特别是要建立领导干部违法生育监控和处罚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在生育面前的公平正义。

    八、创新信息化建设机制,打造“智能计生”工程。加快建立并完善全省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主要是建好一个数据中心(全省人口计生信息数据管理中心)、三个主干网域(广域网、局域网、公众网)、三个交换平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省公民信息系统与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信息交换平台、省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交换平台)、一个信息超市(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超市)、五个应用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电子政务处理系统、人口计生事业信息处理系统、湖南省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