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政府信息公开建设策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4-05-03

  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搭建起了公众与政府双向信息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了公众参与政府管理,是推进反腐败建设的有效机制。

  社会的发展、信息社会的来临推进了新媒体的发展,新媒体拓展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加快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现代社会突发事件频繁,诸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矿难事件、禽流感等直接威胁着人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直接考验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信力,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有效应对新媒体时代下突发事件的关键,有利于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遏制谣言传播、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一、认识媒体,关注新发展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保持低速增长。与之相比,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手机网络各项指标增长速度全面超越网络,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接近三分之二。这一组数据表明,“第四代媒体”的网络和“第五代媒体”的手机日益成为人们了解外界信息的主要工具。以互联网络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以即时、互动、短时间内聚合人气、形成舆论能力等特点,成为政府对公众发言的渠道、公众实现知情权的传播渠道。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被誉为“社会守望者”的新媒体作为一种强有力的传播新锐,是社会各界了解信息的重要渠道,新媒体的互动性、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信息平台的开放性,补充和拓展了传统媒体的功能。政府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是一种有着广阔前景的公开方式,更是突发事件应对中常用的有效方式之一。突发事件中的新媒体既是记录者、见证者,更是参与者、协调者,如何迅速地搜集到准确的危机信息并进行处理,如何使信息透明并高效地在政府、媒体、公众间流通,如何通过大众传媒、新媒体等渠道促进社会利益的表达和社会结构的整合等,直接关系到危机能否转危为安,能否平衡各方利益以促进社会走向和谐。

  二、剖析危机,解读新动向

  ㈠突发事件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㈡突发事件的特征

  综观各类突发事件,大都具有爆发突然、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而且相互交织,处置不好会产生连锁反应。突发事件特征明显,主要有:⑴突发性。突发公共事件往往都是突然发生,让人猝不及防,像我国“非典”疫情的发生就充分体现了突发公共事件的突发性。⑵危害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等造成严重损害,同时也对政府的公信力和应急能力提出严峻的挑战。⑶紧迫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求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做出决策,制定应对措施,发布相关信息,遏制危害的蔓延。⑷结果的不确定性。人们对于突发事件的危害后果、发展程度和波及范围都难以预料。⑸二重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蕴藏着风险和机遇,一方面,处理不当,将可能出现更多不确定状况导致更大损失;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把握时机,妥善处理,便可以转危为安,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㈢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突发事件往往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形式出现。其带来的影响,首先是对经济、人民生命及财产造成的巨大破坏。其次,突发事件还会造成不可忽视的间接损失。突发事件不单阻碍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还会给公众心理带来巨大冲击。再次,与政府有直接责任的突发事件,由于在处理时当地政府封闭信息,导致政府的公信力遭到严重破坏。由此可见,突发事件对社会影响巨大,在应对过程中挑战的是政府迅速处理危机、恢复并稳定社会秩序的能力,本质上考验的是政府在风险社会的执政能力。

  ㈣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在突发事件管理的各环节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管理中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仅有利于政府防治危机,而且便于稳定民心、全民动员、群防群控、缩短危机周期。

  1.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遏制谣言传播

  利用信息传播中的“首因效应”,可以提高政府危机信息传播的效果,有利于防止谣言的传播。在相关研究中发现,当受众面对两种冲突的信息时,两种信息的不同呈现顺序会影响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受众会倾向于首次接受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首因效应。在突发事件刚刚爆发的时候,往往是人民对信息的需求最大的时候,如果政府对于危机的发生不做出及时的反应,那么,各种流言就会进入非正式的传播渠道,从而导致谣言四起。尤其是在当下全媒体时代的背景下,信息传播的速度更是惊人,谣言的传播将会覆水难收,产生巨大的公众恐慌,造成人心不稳,社会动荡,并且很容易激化危机的发展,使其更加恶化甚至陷入不可控状态 。

  2.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同时也是公民知情权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体现。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知情权。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水平,是现代民主与法制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让公民了解政府事务,为公民参政议政疏通了渠道。

  3.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塑造政府良好形象

  政府能否取信于民,需要有公开的承诺和实现承诺的行为。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也是获得民心、取得公众信任的前提。在公共危机面前,政府敢于公开突发事件的信息,主动借助媒体,及时、真实地公开事实,让媒体在传播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不仅有利于突发事件的解决,更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政府形象,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没有足够的公共信任,就不会有充分的社会动员能力,政府就难以组织社会共渡危机和难关。因此,政府首先要做到诚信,要强调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只有敢于直面公众拷问的政府,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才能树立良好的政府信用形象,从而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

  4.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在应对社会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对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过去突发事件经常会政府被认为是负面消息,经常被“淡化处理”,或被告知“待查明原因后再报”,不能影响社会稳定。突发事件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一味封锁信息,公众无法获知事实真相,缺乏官方的权威性声音,容易被网络媒体的流言猜忌误导,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公众就无从感知威胁到自身安全的危险因素的逼近,从而不能及时做出应对之策。

  总之,突发事件发生后,封锁信息不但不利于社会公共安全,而且是对公民知情权的侵犯。所以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把事件来龙去脉告知公众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首选之策。

案例分析,启发新视角

  这是一场碎不及防的灾难,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雅安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大地震,这是继汶川、玉树地震后的又一次影响面大、事件复杂、破坏力强、应对困难的突发事件,是对中国政府的巨大考验。

  在雅安大地震中,政府信息公开在互联网络上以最快的速度传播,手机短信通讯渠道也把地震消息传播到全国各地。公众通过信息了解到灾情,知道真实情况,从而为灾民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在做好充分调查和信息搜集的准备工作前提下,政府新闻发言人每天在召开记者招待会中,通报具体的灾情,给公众公布最新的消息,回答公众提出的问题。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在这次突发事件处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1.有效夯实了决策民意基础,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政府有力、有序、有效的抗震救灾行动,通过媒体及时、公开、透明的报道,赢得了国际社会、境外媒体、网络舆论的广泛赞誉和充分尊重。

  2.迅速稳定了灾区群众情绪,凝聚了民心民智民情

  地震发生当日中午时分李克强总理乘专机前往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指导救灾。李克强总理在灾区安抚群众、指挥救援,让人们看到了党和政府全力以赴抗震救灾的坚定决心和对灾区的深切关怀,增强了战胜灾害、重建家园的充分信心。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参与抗震救灾人员及志愿者感人事迹,有效地强化了人们的公益意识、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

  3.有力拓宽了救灾资讯渠道,挤压了谣言传播空间

  许多媒体通过多种途径为民众提供灾情、救援的资讯服务,有利于提高救援工作的时效性。在追踪报道地震新闻的同时,“中坝村村民地震期间大吃大喝”的不实报道也随即传出,四川政府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及时进行了辟谣,谣言在权威信息下很快便销声匿迹。在这次抗震救灾行动中,我国的信息公开获得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

  信息是一种软实力资源,信息公开具有消除源于不确定性的忧惧、敌意和戒备,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这表明:恐慌止于信息公开,谣言止于信息畅通。

  三、对策建议,介绍新方法

  ㈠发挥好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手机等个人化的信息接收终端相继进入公众日常生活之中,方便和拓展了人际间的信息交流,改变了传统的人际传播模式。新媒体的消息传播容易突破官方和传统媒体对公共危机信息的封锁、控制,而政府在新的信息环境中却显得迟钝、被动,缺乏足够的敏感性和反应能力。因此,发挥好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才能使公众得到客观真实的信息和确保信息畅通,否则民间的传言乃至谣言就会经过短暂的孵化迅速膨胀、传播,甚至使整个社会秩序处于失控状态。例如2013年3月底在上海和安徽两地率先发现H7N9型禽流感,这是全球首次发现的新亚型流感病毒,尚未纳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截至4月27日,全国共报告117例确诊病例,其中死亡23人,期间出现了关于H7N9型禽流感的各种消息、传言,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权威信息及时发布、主流媒体迅速介入,发挥了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也因此未造成新的恐慌。

  ㈡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速度加快,面对突发性事件,政府部门遮遮掩掩反而给谣言传播创造了空间,其结果就是使事态蔓延,损害政府自身形象。政府部门要健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消息,要“快讲事实、慢讲原因”,实事求是地对公众讲明事实真相。政府在新闻发言工作中应遵循快速反应、连续客观报道和前后口径一致的原则,发布相关信息,阐述政府的应对政策;化解公众疑惑,澄清谣言,稳定民心,成为危机时期政府与媒体、公众的沟通桥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㈢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随着网络的普及,相比于其它传统媒体的传播信息渠道,政府网站在环境信息传播方面更快速更便捷;同时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特征,相关政府网站在环境信息发布方面应着重从常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完善:首先从常态角度来看,各级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查询系统,公众输入关键词,就能够查询近几年本地区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况,事件的过程如何,如何处理的以及对公众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权威数据,以便更好的应对今后的突发事件;其次,从动态角度来看,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在自己网站中开辟专栏,公开政府所掌握的权威信息,实时追踪事态发展的进程,事件处理的结果,对公众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也应该在网站中提供热线电话或者开辟留言板,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对话提供便利。

  ㈣建立和完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实质上是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其中一个方面。因此,应该将政府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信息公开条例而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恶化造成公众利益的损害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意识以及应对能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