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以贯彻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田珍祥)5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以贯彻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工作创新,提高12315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综合效能;加强执法联动,发挥12315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强化市场监管的作用,强化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强化跨地区合作和部门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依托12315体系提升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12315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的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经营者的教育与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12315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做好协调配合,加强基础工作,推进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检查监督。
《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以12315行政监管体系为主导、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为依托、信息化网络为支撑,具有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市场违法行为举报、解答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接受对工商执法人员监督、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监督经营者自律等多种功能的12315体系。要求创新完善12315体系工作机制,建立符合新形势需要的12315平台,特别是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信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探索开展远程消费维权。积极发挥12315与消费者信息互动、畅通民意、接受社会监督、解决维权问题的平台作用,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12315中心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强对12315数据的深度利用;认真分析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定期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针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的重点商品和服务进行量化分析,动态分析诉求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为市场监管执法和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