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络舆情引导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4-05-23

 【摘要】加强网络信息引导和管理,规范公众舆论参与,是提升政府网络执政能力的必要措施。新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告,二是根据申请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同时,应从创新舆情引导机制,提升政府舆论监督能力;加强网络执政能力,有效进行网络舆情引导;提升舆情危机的应急处理能力等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强化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才能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关键词】新媒体;信息公开;舆情引导

21世纪,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网络日益成为公众意见表达的重要渠道,网络舆情所呈现出来的巨大影响力,既给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也给政府舆情引导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特征及方式

(一)政府信息公开特征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在应对舆情信息危机时,第一时间公开信息,有利于公众了解事实真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具备行政性、权利性、例外性等特征。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个特征是行政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是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也是公众关心的核心内容,没有行政权力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个特征是权利性。获取政府行政相关信息是公众知情权的表现形式,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的基本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1]

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三个特征是例外性。政府信息公开受制于《保密法》《安全法》,其严格禁止政府公开涉及国家利益或者是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政府有两种主动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一是采用公告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即利用政务网站、媒体报道、听证会议等多维度的方法向公民公开信息;二是根据申请要求实行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在公共场所或者指定位置直接放置想要公开的信息,在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的请求时予以公开,此类型信息公开更多采取卷宗阅览的形式。

二、新媒体环境给政府舆情引导带来的挑战

(一)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政议政权需要政府公开信息这一举措来保障。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逐渐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正、客观的公开,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政府信息公开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有效引导舆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持社会安定,在危机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发生时,政府及时公开信息可以让公众对事态有更全面的了解,并有效防止谣言传播。它还有利于惩治腐败,把信息放在公众监督下,消除“暗箱操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同时,在新媒体环境中,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传播可为公众带来高质、准确、快捷的信息,能有效降低公众办事的盲目性,减少服务成本;政府信息公开还可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电子政府的建设。

(二)新媒体环境下我国政府舆情引导现状

在新媒体环境中,政府信息公开更偏向于“公关传播”。伴随着媒体生态的改变,政府宣传部门的职能会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同时,政府在“公关传播”中的地位也将由过去的信息控制者变成信息供应者,其“公关传播”意识得到增强。

政府通过其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公开信息,给予网民交流、讨论政府信息的空间。[3]近年来,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开通微博,听取人民意见,收集人民意愿,开启新媒体下的问政新模式。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开通腾讯微博与新浪微博,各省市区政府也纷纷开通官方微博,通过这个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和网民及其他媒体互动,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事实表明,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影响政府舆情引导的因素

2012年以来,我国移动互联网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深刻影响着网络舆论的广度和深度,移动互联时代正在改变网络舆情的生成机制。公众新闻发布渠道不断拓宽,互联网推动了自媒体、公民媒体、社会化媒体等传播形态的形成,如2005年的博客热、2009年的微博热、2012年的微信热,不断向广大民众提供便捷的新闻发布平台。

公民媒体、公民记者、公民新闻的力量逐步形成,如今在中国,无论是日常的维权事件,还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公民媒体都已展现出不可小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政府维稳和公民维权之间的矛盾。马克思·韦伯说,合法性比强权更重要。政策的合法性需要人们的参与,在公民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对于合法的话语权的争夺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话语权是民主的表达方式,当公民的话语权和政府发生冲突的时候,矛盾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新媒体兴起,给了民众言论自由足够的空间,网络成为民众表达思想观念、利益诉求和情感宣泄的平台。

2.滞后的技术制约政府舆情引导。首先,舆论监督的手段落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传统的人工分析信息,这种手段速度慢、时间长,信息收集整理能力严重缺乏,不能有效为舆情预警服务。其次,舆情引导的时间把握不准确。[4]过早地介入必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但在舆情的后期介入则难以达到控制舆情的目的。如何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最佳时间有效进行舆论监督,急需破题。

三、创新舆情引导机制,提升政府舆论监督能力

(一)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特点

随着媒介生态的变化,舆情传播凸显新的特点。有效提升政府舆论监督和引导能力,需要深入了解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的若干特点。

新闻发布渠道多元化:新媒体时代不断变化和拓宽的新闻发布渠道,使公众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主导者,传统媒体信息发布资源优势减弱;新媒体时代,权力中心的信息传播渠道不再是唯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公民媒体、公民记者、公民新闻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主导者。交互性:网络新闻的一大特色就是能够与读者互动,新闻的后面通常带有读者评论、民意测验等链接,鼓励读者表达观点,能够及时对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和反馈。信息的瞬时性和便捷性:近年来,博客、微博、微信、各种商业网站等新媒体迅速发展,这些媒体帮助公民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在短时间内对突发新闻事件作出反应;同时数字产品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信息、跟进信息互动。草根性: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新媒体越来越多地改变公众的生活,每个移动终端通过腾讯QQ、手机飞信、阿里旺旺、陌陌等多种聊天工具接收和发布各种信息,这些低成本高效率的聊天工具不知不觉渗透到草根大众阶层。

(二)网民结构对舆论引导的影响

《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发布信息:到2013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8%。[5]这些数据标志着更多的公众将通过互联网、新媒体表达诉求,标志着网络的力量日益强大。

调查报告还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20至29岁年龄段网民的比例为31.2%;学生占25.5%;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构成网民第二大群体,占比为18.6%;企业中管理人员占比为2.5%,一般职员占比为11.4%。

从以上数据分析,在新媒体时代,我国网民呈现以下特征:年轻人多,29岁以下青少年网民占31.2%,在整体网民中占比最大;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构成网民第二大群体,占比为18.6%;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网民在总体网民中占比分别为17.8%。根据数据我们看到,中国网民结构日益呈现出年轻化,网民中学生和低收入者占很大比例。这些网民爱思考、有理想、充满活力、有十分强烈的诉求表达欲望,但在重大的舆情信息面前,他们往往受制于知识结构和认识水平,容易受各种信息的影响,通过各种信息平台进行极端表达,如果不及时进行有效的引导,这种情绪化的表达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三)建设有影响力的官方网站,打造网络舆情引导阵地

在青年学生中建设评论员队伍,通过这支队伍引导网络舆情;畅通官方网络渠道,建立网络舆情引导阵地;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逐步形成网络社会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规范公众依法表达诉求。

(四)完善新媒体时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特点和网民结构对舆情引导的影响,积极推进新媒体时代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使任何权力都必须在公平、公正的法律轨道之上运行;及时更新涉及民生的重要信息;加速新闻立法,使传媒与政府之间、传媒与公众之间的信息通道纳入法治体系;只有在法治体系之间建立更加开放的互动性信息格局,以及一个稳定的过渡机制,才能够使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更加完整。[6]

2.构建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公民个人、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面的监督机制。给予新闻媒体一定的自由权利,允许其从不同的视角,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对于监督机制进行完善,这不仅是制约权力滥用的一种权力,同样也是各个公民、法人、组织等利用不同的形式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申诉、举报等方面所涉及的程序、规则等予以公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专门设置相应的社会监督机构,让舆论始终处于公众以及媒体的监督之下。

3.创新政务公开机制,确保公民知情权。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如2013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中国政府网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而当前许多政府都在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信息,并对民众各种情绪作出正面回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此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促进了政府工作方法的改进,提升了政府的形象。

4.建立网络舆情分析预警机制,加强网上舆情控制。增强网络舆情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有效的舆情评估机制并适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干预。[7]引进先进的技术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加强舆情危机前情绪的疏导工作,建立舆情综合处理平台,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对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在微博、BBS等渠道,反馈舆情进展情况;根据我国网民结构,在青年学生和低收入人群中培养网络意见领袖,借助草根力量有效引导舆情。

四、加强网络执政能力,有效进行网络舆情引导

把网络舆情的常态化监督和危机处理结合起来,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一)转变执政理念,科学引导网络舆情

一是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督预警机制。二是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并迅速发布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安抚受众情绪,消除网民的疑惑,以确保舆情导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采取积极主动、兼容并包的态度,开辟多元化渠道,创造和谐的网络舆情空间,让网民的诉求得到更加合理、充分的表达。认真、快速地处理好网民反馈的问题,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搭建互动平台,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政府官网是权威信息门户与动态资料库,是政府运用网络推行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收集网络舆情信息的渠道和平台。

新媒体时代,作为舆情信息的接收者和引导者,政府相关部门在舆情面前不能被负面信息左右,必须有真实的具有说服力的信息引导;适当构建与公众平等对话的渠道,加快构建和完善政府官网的互动功能,如网上信访、投诉建议功能,建立反馈机制;利用网络在有突发事件和热点事件时,进行“官民在线对话”,通过沟通、协调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关系,从而维护多数群众利益,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网络立法,推进舆情引导法治化进程

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的惩戒,对于利用网络传播技术故意泄露国家机密,传播反动、暴力、色情,诽谤造谣、侵犯隐私、恶意进行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滥用公权、肆意践踏民权的行为更要严惩不贷,以此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五、提升舆情危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政府舆情引导需注意的问题

1.澄清事实真相,及时跟进持续报道。在舆情危机面前,需要政府通过官方网站等权威信息平台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及时跟进持续报道。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由于缺乏必要的危机公关意识,在突发公共危机面前封锁信息、掩盖事件真相,认为这样能够减少危机事件中负面信息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防止负面信息的传播。事实上这种方式往往拖延最佳处理时机,导致网络舆论谣言四起,政府工作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2.对谣言的传播者进行责任追究。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明确规定了对散布网络谣言行为的责任人的惩处,在舆情危机出现时,公、检、法机关等相关部门联动对网络谣言制造者与传播者严格依法惩处对引导舆情将起到有效的作用。如2014年3月,贵州六枝特区网出现“恐怖分子来到六盘水”的网络谣言,相关部门发现舆情后,迅速展开调查,有效遏制了网上谣言的蔓延。事实查清后,对网络谣言的发布者进行了处罚。这有力地证明了通过法律制裁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性。

(二)引进先进技术,甄别处理舆情信息

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智能舆情监控技术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甄别处理。对于媒体报道的点击率、跟帖数量、转发情况等数据进行实时跟踪,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变化情况,有效掌握舆情的动态指标,通过自动化的监测方式对舆情发展动态进行有效的引导。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化的搜索识别、数据挖掘、信息过滤等方面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这一方式能够迅速锁定不良信息的IP地址,同时对不良信息进行识别、定位、跟踪、封锁等;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对于部分论坛的不良信息进行相应的延时审核;对于境外浏览活动以及敏感网站进行屏蔽。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跨语种的智能化分析软件,对于舆情进行大范围的挖掘、识别、过滤、整编等,以达到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预警和控制的目的,从而提前对于负面舆论进行介入,并且加以疏导,为政府对于网络舆情进行疏导的相关工作赢得先机。

(三)及时封杀网络谣言和网络假新闻

把危机消灭在萌牙状态,及时控制形势,可以降低事件造成的伤害。[8]在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初,如果政府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负面信息往往会迅速蔓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要迅速保障公众知情权,然后协同行政、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封杀网络谣言和网络假新闻。

首先迅速阻断谣言传播。随着媒介融合的纵深发展和新闻发布渠道的不断变化,人们可以通过短信、博客、微信、网络社区、个人主页等平台发布信息,需要工信部门、公安部门等网络管理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网络及通信运营主体形成合力,筑建网络谣言的防堵体系。在有效封杀网络谣言和网络假新闻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整合媒体资源,形成网络主流舆论,不给网络谣言和假新闻以可乘之机,确保社会稳定。

随着媒体生态的不断变化,公众表达的渠道不断拓宽,政府解决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创新舆情引导机制,在法律的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是新时代的要求,政府只有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不断加强正确舆论导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范绍庆,范小仲.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J].政与法,2004(3).

[2]孙国锋.我国政府门户网站问题分析与发展建议[J].信息化建设,2007(3).

[3]张允若.关于网络传播的一些理论思考[J].传媒学术,2006(1).

[4]王恒山.网络舆情政府干预最佳点选择的研究[J].情报分析与研究,2012(3).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

[6]辛红.政府对互联网舆情监控的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0.

[7]杨状振.新媒体传播路径下的人文精神及其核心价值[J].重庆社会科学,2009(2).

[8]贾菁.微博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新闻爱好者,2013(3).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