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正处于关键转型期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更新时间:2014-06-16

  作者:沉风电子政务理事会近日发布的《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13)》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应用和突出成效的关键转型期。

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发展迅速

“十二五”以来,为提高基础资源利用率和应用服务成效,工信部以效果为导向,大力推行“云计算服务优先”模式,加快推动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和应用。2013年9月,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青岛市等18个省级、副省级地区,以及海淀区、东城区、大兴区、顺义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59个市(县、区)被工信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省级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地区,旨在鼓励地方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集中统一的区域性电子政务云平台,支撑各部门业务应用发展,防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增强电子政务安全保障能力。

虽然以云计算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试点工作处于起步实施阶段,部分列入试点的地区在组织机构、人员、资金、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发展、先行落实、扎实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2013年,北京市建立了首都之窗政务智能分析云平台,平台已监测到网站群内87家分站数据,为6家分站提供了数据分析报告,为北京市电子政务运行态势系统提供相关数据支持。从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来看,互联网云平台及各类设备抗压能力是实际峰值的5到10倍,充分验证了平台的性能。

随着政府信息化的逐步深入,基层(包括县乡以及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开始演绎主角。电子政务平台正从“面”渗透到“点”,数据中心平台正从中大型应用转向基层中小型应用,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发展推动了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强化了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了采集和发布,加强了社会综合开发利用。

建设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是电子政务发展到深化应用、突出实效阶段的重要举措,未来一段时间内,应以省级平台为主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带动市(区、县)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让政府部门在体验“云”的便捷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管控自身内部的数据安全。

管理体制统筹能力亟待加强

当前,地方电子政务管理机构主要设置在经信委、发改委、办公厅(室)等,直属部门均有电子政务支撑机构。目前,有超过一半的地方政府将电子政务管理职能设在信息化推进处或信息处,典型的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26%的省级政府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设立了单独电子政务处或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电子政务与信息安全处,具体是北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超过10%的省级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管理部门或明确电子政务管理职能,有3%的省级政府虽设有信息化推进部门但是电子政务的管理职能放在了当地的发改委。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缺乏统一的建设管理机构,跨部门、跨地区、中央和地方间缺乏稳定的协调机制。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由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构成政府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但是这种模式在不同部门和地区的运行有所不同,取得的实际效果差异很大,由于没有形成上下统一的信息官制度,容易形成职权分散,缺乏权威。大部制改革后,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但是名称有所不同,有的叫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员会),有的叫经济和信息化厅(委员会),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处室设置中,信息化相对处于弱势。

随着电子政务进入资源整合和深化应用的全面快速发展阶段,中央部门与地方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中央各部门自上而下的纵向专网(条)与地方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块)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合机制,形成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纵强横弱、条块分割的局面。从“条”看,各行业部门都有强化其业务系统和网络向地方基层延伸的要求,使“信息孤岛”的风险进一步加大,造成资源难以共享、协同;从“块”看,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希望能够通过统一网络平台承载来自上面各部门的业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政策依据和明确规定,使得当地电子政务的网络建设统筹困难,难以形成统一应用和管理。有的地方虽具备一个或多个省级专网,但仍不能与中央政务内网、外网或部门专网良好对接。因此,急需建立有效的条块结合机制,只有实现集约发展,方能发挥网络基础的综合效能。

电子政务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间协同不足。建立电子政务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推进体系是世界各国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的共同话题,发达国家主要是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体系和制度化的首席信息官联席会议来解决。我国则主要是依靠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开会协商的形式,并没有真正建立电子政务的协同机制,直接造成了电子政务各自为政、分散建设的局面。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没有将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设计顶层IT战略、基础设施和政策制度框架,政府各部门往往对于政府整体利益考虑不够,常以本部门和项目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资源难以共享,协同应用水平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