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连锁杂志 更新时间:2014-08-13
据漯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道: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漯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应用电子商务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出发点,提高应用水平,实施产业带动,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网络消费产品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创新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2、强化应用,务实发展。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3、要素融合,协同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协调发展。
  4、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在发展中规范,以逐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培育1-2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2-3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2-3个特色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水平力争进入全省前列。
  ——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应用体系。由电子商务重点平台、骨干平台和细分平台组成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体系基本建成,相关配套服务成熟高效。
  ——到2020年,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政策比较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有力,网络交易秩序健康规范,网络消费安全便利。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1、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我市优势行业中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的有机融合,壮大我市网商队伍;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漯设立总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支持我市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机构采取合资、协作、托管、代理等不同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经营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向市内外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建设具有交易、物流、支付、信息、信用等全方位服务的骨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和大型经营企业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培育一批在国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知名品牌;发展中小网商和家政、旅游、订餐、旧货交易等便民服务细分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形成电子商务重点平台、骨干平台和细分平台有机结合;城市和农村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不同部门、行业特色平台协调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
  3、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和重点机构。整合现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发展,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城市社区开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统筹规划、逐步建设覆盖全市,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吸引相关金融机构入驻我市,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结算中心,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探索开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支持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
  4、完善网络交易支撑体系。推动“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扩大城乡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网络服务质量;整合基础电信运营、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应用。大力推进移动网络新技术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对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构建可信交易生态圈;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在电子商务中推广应用信用产品。研究制订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运行统计监测系统,推进电子商务统计信息的综合利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措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二)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广泛依托国内外知名电商B2C平台,组织我市名特优地方产品开展网上推介,提升漯河食品的网络市场占有率和网购知名度。扶持一批传统商贸企业通过建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大型传统百货、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商贸企业,依托现有实体网点、货源渠道、物流配送等商业资源,组织开展网络零售业务,促进传统商品流通方式向电子商务方式转变。规划建设一批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推动酒类、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应用电子商务,探索提供房产、汽车、定制服务等生活消费需求在线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应用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漯河企业专区”;支持品牌效应突出、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鼓励生产企业直接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推动专业化网络营销服务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经投公司)
  3、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销售渠道,开展网上推介。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境外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引导、支持企业提供展会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仓,推动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依法退税等相关环节配套协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外汇管理局)
  4、依托食博会资源打造食品产业在线交易平台。拓展食博会功能,整合参展企业和采购企业信息,建立健全食博会客商资源库,建设面向国内外的集展览展示、信息发布、洽谈对接、在线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引导我市食品企业开拓在线业务,实现与流通企业的采供信息共享,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从而打造“永不落幕的食博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巩固和扩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成效,推进农村移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整合利用市内涉农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支持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生产配送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应用协作机制。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扩大农村市场网上消费规模;加强对农村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应用电子商务的培训。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6、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施“网络超市”、“移动商城”促进工程。应用宽带移动网络前沿技术,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广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商贸流通领域普及应用,扩大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加强电子商务新技术自主研发和引进,加快成果转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务,探索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7、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吸引一批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提升辐射力和聚势效应,争创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进创建省、市、县三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活动,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壮大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提升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开展电子商务工作,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市财政统筹利用政策资金,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重点支持,用于支持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示范企业、重点园区以及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和引进、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本级政策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降低电子商务企业设立门槛,放宽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措施;支持建立网络营销孵化中心,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三)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建立商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配合的联席办公会议协调机制,全方位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服务。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中介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强化协会会员自律。利用市属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大力推介省内电子商务优秀企业,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建立电子商务运行检测系统,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工商、税务、质监、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教育与管理,实施持证上岗、行业协会监管等措施,维护漯河地区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体从业素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政府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促进漯河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