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建议
来源:工商时报 更新时间:2014-08-1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应运而生,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山西省电子商务经历了从起步到发展的过程。
    一、山西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交易成为山西省网民的重要应用。2009年,山西省成为中国网购消费力增长最快的十大省份之一,也成为中国网店卖家增长最快的十大省份之一。2013年年底,山西省网民总数达1755万人,电子商务普及率为48.6%,居中部六省之首,居全国第十位。山西省政府新闻办的调查显示,目前,山西省注册备案的网站有30720个,QQ用户1800余万户,固定互联网用户377.53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787万户,移动3G用户154万户。2012年,山西省行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4735亿元,通过淘宝网销售商品金额为23亿元,居民购买额达198亿元。
    二、加快发展山西省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支撑体系,构建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体系
    ⒈以电子口岸建设带动电子物流体系建设
    依托山西省现有的电子口岸平台,整合银行、海关、商检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导向的作用,建立政府执法、综合物流、电子商务三大应用平台,实现一站式、全流程、个性化综合服务。依托山西省物流企业,打造完备的现代物流体系,合理布局,建立公共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逐步形成区域配送和集中配送相结合的城市配送物流网络。
    ⒉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带动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联合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网上远程核名及查询工作,实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海关等部门的企业信息在线实时交换与联网共享。充分利用信贷征信系统覆盖全国、联网通用的优势,深化信贷征信系统本身的应用功能,在信贷征信系统上建立金融公共网络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⒊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山西部分城市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在示范城市率先实现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络交易保障服务平台的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要着力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及交易行为真实性的在线监测,实现交易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⒋积极扶持电子商务产业
    要大力培育山西省电子商务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协调解决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的集成应用问题,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代理报关、结汇、检验检疫和信用评价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
    (二)以特色优势产业为突破口,抓好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
    结合工业化、新型化建设,大力抓好煤炭、冶金、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结合现代服务业建设,大力抓好物流、旅游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结合数字化城市建设,大力抓好政府采购、电子政务的应用示范工作。要以优化骨干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提升山西省电子商务整体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结合山西省经济特点和传统行业优势,重点扶持煤炭、冶金、制造业、农业、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专业市场向电子商务应用的深度转型;大幅降低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与风险;政府带头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服务进社区。
    (三)改善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⒈利用物联网技术改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
    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利用物联网实现对每一件产品的实时监控,对物流体系实施有效管理,不仅可对产品在供应链中的流通过程进行监督,还可对产品在供应链各阶段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对产品当前所处阶段的信息进行预测,预估未来的趋势或发生意外的概率,从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预警,极大提高了电子商务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和反应速度。
    在物流领域,通过物联网技术在包裹中嵌入统一的EPC(电子产品编码)标签,在物流途中通过RFID(射频自动识别)技术读取EPC编码信息,并传输到处理中心供企业和消费者查询,实现对物流过程的实时监控。企业或消费者能及时发现物流中出现的问题,如此能有效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消费者网络购物的满意度。
    ⒉提高电子商务售后服务水平
    物联网的应用可有效解决因消费者和商家互不见面而带来的商家主体资格审查问题。生产商应用物联网在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即为产品贴上“身份证”——RFID芯片。芯片上记录了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商家只要将RFID芯片上的信息传输到互联网,消费者就可以查询相关信息。物联网促使网上零售商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探索比较合理的商业模式,开展多样化的支付业务,借助电信运营商分布极广的渠道,保障支付操作的安全性。厂商无论采用什么方式销售产品,消费者都能很容易地和厂商取得联系,要求合理的售后服务。同时,厂商也可以通过读取商品上的RFID芯片辨别商品是否为该厂家产品,并以此决定是否要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双方权责明确,有利于消费者与商家和谐相处,大大提高了电子商务的售后服务水平。
    (四)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自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山西省进行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宣传、调查摸底、执法办案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工作,但是省内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还需进一步规范,对一些违法行为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监管手段创新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一是尽快建立网络监管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实现监管的信息化,达到“以网管网”总目标;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大监管力量和人员培训力度;三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方面的宣传。
    □山西省工商局 韩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