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四平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突出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两个重点,实施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提升了服务效能。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四平市大力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流程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多人审核、领导把关。在采购程序上,严格执行省政府19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的信息发布平台作到公开透明,所有项目都在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报上进行公告;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合同签订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转变为监督、督办;正确对待和处理质疑投诉等问题,坚决杜绝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经手的政府采购招标档案实行胶装密封归档。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科学、严谨、细致、规范、高效,让人一目了然:采购办下达采购计划;综合信息科进行登记、编号,编制内部操作文档;综合信息科将文档报送主任审批后送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将招标任务签署给招标科项目负责人,招标科项目负责人审核需求、预算,制定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送主任审批通过后,招标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综合信息科发放采购文件并登记;招标科组织标前会或现场踏勘;开标前综合信息科到长春市抽取、接送专家;招标科组织开标大会(包括公开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采购文件备案;招标科制作工作报告并移交采购项目负责人,由采购科项目负责人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督促供应商履约;供应商供货结束后,采购科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采购科将招标采购资料移交综合信息科进行支付;综合信息科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并填写采购资金支付申请报送采购办;综合信息科将采购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
针对近期发生的供应商越级质疑、采购人拒绝履约等事件,为了防范风险,我市重点完善采购程序,防范采购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警示教育、道德规范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
明确岗位风险点。严格对照岗位职责,查找可能影响廉政建设、酿成腐败问题的“风险点”,确定不同岗位风险等级。根据排查到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开,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实施集中管理和重点防控,及时掌握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潜在风险隐患的防控。
建立廉政问责机制,促进制度措施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定期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随发现、随指出、随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阳光运行。招标项目要求委托单位的纪委参与监督,充分调动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性,督促干部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截至7月末,采购中心已完成政府采购任务250项,执行临时预算9761.7万元,采购金额8907.1万元,节约资金854.6万元,节支率8.76%(其中有55项高于平均节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