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院:
2013年,教育部组织开发了“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上线运行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反映了教育信息化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近期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对系统进行了更新,新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数据指标,拓展了相关功能,并于10月12日正式上线。为进一步做好新系统的数据更新和填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信推办〔2014〕15号)(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填报信息的核准,督促学校及时填报和更新数据,审查数据真实性并确认上报。各级电教机构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等保障。
二、填报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
三、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数据填报、更新、审核与上报等工作,不走过场,不要应付,认真准确的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此次系统更新后增加了部分新指标,各级学校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登陆系统核对信息,在先前填报的数据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保证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可靠性。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审核数据,督促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填报和数据更新的工作,并认真核实学校填报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审查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填报数据于11月7日前通过省级审核。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4年10月21日前,将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以省辖市市为单位汇总后,发至1227228274@qq.com或传真至025-83752179。
5.各地区和学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电〔2014〕4号)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维护更新系统数据,保持系统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我厅将不定期通报各地数据填报与更新情况,系统填报的数据将作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相关指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