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农机局出台政务微博管理细则
来源:中国滨州 更新时间:2014-11-15

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对外宣传与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建立快速反应的舆论引导机制,树立良好的农机形象,进一步规范政务微博发布程序,近日,滨州市农机局出台了《滨州市农机局政务微博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规定了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的范围:农机业务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点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引起网民高度关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机化热点、难点问题;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有关工作和重要事项,涉及群众生活的公共信息;对不实报道、不良言论的回应和澄清;需要处理与回复的网民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和建议等其他事项。

《细则》要求,各科室(单位)明确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内容的策划、搜集、整理、编辑和报送。各科室(单位)每月报送微博条数不少于2条,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时,由信息员填写《微博发布申请单》,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面比较广、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牌证挂发审检、农机打假投诉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有网民留言时,由微博管理员填写《微博信息回复督办单》,交由分管领导批示,答复内容由微博管理员统一发布。

《滨州市农机局政务微博管理细则》的出台,明确了政务微博发布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便于更加规范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农机信息,逐步成为沟通信息、交流工作、树立形象的信息平台,对于加快推动全市农机化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