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高效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高效便民”的项目发展和政务服务环境,今年,嘉禾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优势,积极争取省市监察、法制、财政非税部门指导支持,成立以纪检监察、法制、编制、财政、物价、政务中心、电子政务、政府办等8个部门共同牵头的工作班子加快推进,在全省率先推进规范部门收费工作电子化、信息化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统一缴费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过去个别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拖沓、办事不公开的问题,达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的政务服务要求,营造了阳光高效、快捷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成为全省第一家成立“缴费服务中心”、实行缴费“大厅模式”、启用“非税收入缴费专用章”的县;全省第一家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与收费监察无缝结合的县;全省第一家将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与本级非税收入执收系统“三网对接”的县。网上办件率从上半年全市倒数第一迅速上升为全市第五。
“以票管费、源头控管”,实行“大厅模式”。一是成立了“嘉禾县缴费服务中心”,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或行政服务职能且有收费权限的49个部门(单位)纳入规范管理,其70余类行政事业性收费、50余类服务性收费、10余项政府性基(资)金及3300余项行政处罚类收费按照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要求逐步纳入,由缴费服务中心统一开票管理。纳入管理的收费部门(单位)及其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政策变化而调整。二是启用“嘉禾县非税收入收款专用章”。非税收入票据加盖“嘉禾县非税收入收款专用章”,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执收单位收费公章。三是由县非税局对纳入管理的单位(部门)原领用的非税收入票据进行清理和收回,促进缴费服务中心缴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清单准入”。以建立“嘉禾县价格执行标准库和收费裁量基准库”为核心,清理了全县67个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处罚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方式。一是严格取缔违规收费行为。对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服务性收费(含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二是建立和实施了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依法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含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含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清单),并根据上级文件随时调整。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缴费服务中心不予受理,实现了对收费方式与额度的监控,保障了裁量权行使标准的统一规范。目前,系统清理了违规或者过期项目7项,搭车收费项目5项,自动取消违规收费5项500余万元,四类收费项目总额逐月下降,10月、11月比今年上半年月均下降10.2%、10.6%,企业、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
规范收费流程,实行“软件控标”。一方面,开发了“嘉禾县收费管理系统”,利用“嘉禾县收费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规范收费审批。完善 “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相关收费模块,新增开发服务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费功能模块,各执收单位委托授权县缴费中心集中开票收取的各项收费。在操作中,以县缴费服务中心为集中收费平台,以县电子政务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以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为软件平台,通过本级非税执收系统及税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编程和执行标准开展收费另一方面,规范简化流程。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审批项目数量,据统计,清理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7项,调整合并52项,比各单位上报的审批事项减少189项。国家政策规定的减免项目,特别是涉及产业园区、民生工程等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项目,按相关文件直接编入系统程序予以减免。除此之外,缴款义务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减、免缴的,按照有关流程办理。执收执罚单位流程完成后,通过“收费管理系统”打印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执法单位电子公章后,缴款义务人在缴费服务中心开票缴费。
规范收费服务,实行“明白缴费”。一是执行缴费明白卡制度。每年初根据收费目录清单按照不同行业制作缴费明白卡,并在嘉禾网、嘉禾报等媒体上公布和发放,各缴款义务人按照缴费明白卡适时缴费。二是倡导诚信缴费。将缴款义务人依法缴款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建立嘉禾县收费缴纳黑名单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查询,并作为享受社会保障、救助福利、抵押申请、银信贷款等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依法缴费良好氛围的形成。三是开通短信提示功能,及时通知执收执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温馨告知缴款义务人所办事项所处环节和收费信息。既督促办事人员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又方便了群众,使群众明明白白知底细。
规范收费和罚款管理,实行“审缴分离”。一是建立非税收入票据领用、换领联合审核发放制度和领用单位定期向县缴费中心通报收费信息制度,加强对领用单位票据使用的监督管理。现场执罚执收利用无线网络功能,及时与县收费管理系统连接。二是实行电子监察黄、红牌制度。所有收费和行政处罚纳入县电子监察系统,适时监督执收单位的收费或者行使、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并对收费项目、收费的缴纳、票据的开具、收费的入库等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实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按轻重分别发出黄牌和红牌,提出实时监督检查建议,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收执罚单位及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作为行政效能评价的基础依据。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对纳入管理的收费项目款项先期进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每月底由缴费中心与各执收单位进行核对,并会同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汇总结算后,根据实际征缴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下达单位指标使用。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各类投诉、举报类发帖由运行前的48件次,迅速下降为2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