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践与发展浅析
来源:保山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12-27

     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持续深入,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形势下大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结合工作实践,试就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发展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各级政府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根据改革发展的新要求,通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有效的抓手。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把群众的需要作为党和政府议事决策、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依据,把各方面的政策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集中起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摆正了干部在干群关系中的位置,架起了联系群众的桥梁,加深了群众对干部的感情,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充分体现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要求,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是端正执政理念、强化服务宗旨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是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改善政府形象,让企业和群众能够真正地感受到政府的优质服务,从而激发投资者投身地方建设的热情,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主动、系统、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从客观上改变了“官本位”的工作模式,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要求,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因此,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权力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当前,有些部门行政审批缺乏透明度、缺少监督,有的在招投标活动中搞“暗箱操作”,违标、串标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违纪违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进行有效监督。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监督、制约为核心,以公平、公开、公正,实现阳光交易为目标,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审批从内部走向前台,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强化了对行政职能部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预防性监督,避免暗箱操作,有效防止了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实现了‘灯光下’向‘阳光下’操作的根本性转变”,对于预防腐败、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有很大促进作用。

  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经过四年的积极努力,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渐进式”发展的过程,呈现出蓬勃发展,有序推进的良好局面。全市已建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市、县(区)、乡镇(街道)3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精神,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均统一设置为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并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经过不断努力,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逐渐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创新的手段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全市基本建立起了职责清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

  三是政务服务便民利民。中心的成立,从形式到内容对各部门传统的审批理念和审批模式进行了革新。变过去“分散、封闭、串联”的传统行政审批模式为“集中、开放、并联”的现代行政审批模式,变“你求我办事”为“我为你服务”, 由“被动作为”变“主动作为”,窗口的高效服务带动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了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人性化,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同时,经过几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精简、调整、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要求所有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进入中心办理,使审批过程更加规范,审批时限大大缩短,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政务服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办理、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三级联动审批制、并联审批制等,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审批过程更加规范,行政效率显著提高,使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中心办公地点集中,服务职能集中,工作人员集中,设施设备集中,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使过去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现在只跑一个地方就能办成,变多次为一次办,从时间和空间上方便了办事群众,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是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告知制度,将审批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承诺时限等进行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实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加了审批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高。特别是把监督工作从事后移到事前,监督地点从后台转移到前台,贯穿于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防范了行政审批过程中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发生,从而使监督更为直接有效,运行更为顺畅,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六是公共资源实现阳光交易。建立了严格的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程序,完善的业务交易流程,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保证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集中交易和综合监督,使监督更为直接有效,交易更为公开、公平、公正,基本实现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政务服务体系在建设与发展中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还不够。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一些部门领导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只把进驻中心看做上级要求,是临时性的措施,没有认识到政务服务中心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应付观望思想严重,个别的单位和个人甚至人为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设置障碍,导致其服务窗口只能起到“收发室”的作用,这将大大削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的公开与规范。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全省州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虽已初步建成,但统一领导和指导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还没有建立。因此,缺乏统一领导和指导,导致各地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自为政,五花八门,一些难点问题难以及时予以解决。

  三是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薄弱、总体水平偏低。各级中心多数为临时性过渡场所,标准低,设施差,功能不全,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县(区)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贫困地区,服务场地、资金投入等制约十分明显。乡村两级平台建设标准不统一,运行不规范,服务内容单一。

  四是“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落实不到位。由于多方面原因,极个别单位没有按要求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少数单位在项目进驻上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该进的项目不进,不愿意将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人进事项不进,窗口形同虚设,存在“双轨制”、“体外循环”等问题;少数单位虽在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但没有对行政审批业务和内部审批科室进行集中整合,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到位,事进权不进,在办理事项的过程中,窗口只起到了收发室的作用。

  五是行政效能监察问责机制不健全。各级各方监督力量尚未形成合力,尚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手段。另外,对于各单位在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政务服务中心虽然有权监督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上存在手段缺乏、力度不够等问题,各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不到位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变。

  六是激励机制缺乏。由于多数中心的激励考核机制未建立,难以有效激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之窗口工作性质特殊和管理的严格,各单位业务骨干不愿派驻到中心窗口一线工作,而且窗口工作人员又来自不同的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各不相同,工作忙闲不均,长期远离单位窗口人员担心会被单位遗忘,工作不安心,这种状况必然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而影响到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提升。

  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提升领导体制。作为改革的新生事物,在缺乏国家统一的规范要求和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大背景下,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全局意识,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主导、政府主抓、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形成四轮驱动,切实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工作实践中,既要有党委宏观统一的决策指挥,又要有政府决策执行的勇气,更要有纪检监察令行禁止、敢于问责的行政执行力,还要有各相关部门的密切支持配合,合力把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推到良性运行轨道上来,使政务服务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

  (二)完善管理体制。建议省级设立相应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形成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局两中心”的工作格局,以更好的推动和指导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级分批启动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逐步解决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中的基础建设、设施设备制约发展、难以满足需求等问题。纳入规划后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以统筹推进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建设过程中,对经济欠发达的州(市)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

  (四)依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力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按照我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整合项目资源,集中各方项目资金,形成项目建设推进合力,统筹推进,全力构建四级综合服务阵地和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综合性为民服务网络体系。

  (五)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发展,积极搭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不断推动不同层级政务服务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上下协同。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应用工作,逐步完善政务服务的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逐步实现通过电脑网络办理审批、交费、咨询、办证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自身建设绩效管理考核和省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强力推进。

  (七)强化督查机制。建立由编办牵头,纪委监察、政府督查、法制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 “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落实情况,投资项目集中审批部门的事项进驻、事项受理、办理的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是否按要求进场交易的情况重点督查。对进驻、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办理事项超时和不按规定执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堵住后门。拒不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八)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内部管理创新,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考核考评管理办法,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将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内容与激励奖惩相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服务优良的政务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