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工商报 更新时间:2014-12-27

 
全面深化改革 加强法治建设
更好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主力军作用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2014年的工作,安排2015年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十分重视,今天下午,王勇国务委员还将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2014年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商事制度改革统领全局,紧紧围绕营造“三个环境”、推进“三项建设”,开拓奋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一年来,总局把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举全系统之力积极稳妥推进。加强改革的整体设计,报请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改革、先立后破,积极配合立法修法,及时制定部门规章和配套文件,为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解疑释惑,认真总结地方经验,积极开展专题培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协调相关部门配套推进改革,在放松管制、简政放权的同时,推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的调整和完善,减少了政府行政审批。各地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积极协调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探索推行“三证合一”改革,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全程监管,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等,促进了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一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思路清、措施实、推进快、效果好,切实发挥了先手棋、突破口的作用,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成效显著。一是激发了市场活力。3至11月,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004.7万户,同比增长16.7%;注册资本16.1万亿元,同比增长82.7%。其中,新登记企业286.6万户,同比增长54%,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超过1万户。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改革后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59.3%,明显高于第二产业36.2%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78.6%。三是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截至11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46亿人,比去年底增加2754.1万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以及服务业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四是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发布了《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牵头起草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政策、信息互联等方面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五是改善了营商环境。改革推动了我国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大幅缩短,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外国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投资力度加大。

    (二)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全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着眼市场秩序构建,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好转。一是强化了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总局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今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正式实施以来,截至12月21日,已有516.71万户企业报送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公示率35.04%。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总局对包括利乐、微软等公司在内的企业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共立案和授权查处垄断案件43件,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加大对传统和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6万件。三是商标行政保护和注册便利化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9个月之内,提高了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截至11月,商标注册申请193.8万件,审查商标注册申请206.6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3.9%、67.4%;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1517.9万件,累计注册量990.3万件,有效注册量840.4万件。认真开展商标行政保护执法工作,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3万件,案值4.6亿元。四是加大了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力度。颁布实施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针对“双十一”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及时约谈国内主要电商网站。抓住网络交易违法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加大了重点消费领域“霸王条款”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了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五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推动建立广告监管执法统一平台,在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管的同时,组织开展整顿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互联网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广告业发展取得新进展,累计建设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32个、认定国家广告产业园区15个。成功举办了第43届世界广告大会。六是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取得新成绩。组织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依法处理了一批直销违法行为。各地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强化信用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加强行政指导等方式,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秩序呈现总体平稳的良好局面。

    (三)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消费创造了条件

    保持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对宏观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今年,全系统围绕贯彻实施新《消法》,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消费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及时制订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促进了新《消法》深入实施。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开展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截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1万件,案值4.7亿元。三是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促进了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1月,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0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亿元。四是着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工商职能,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建设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与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联动,建立部门协作维权机制、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各地积极开展新《消法》的宣传贯彻,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的维权体系,完善小额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远程视频调处平台,积极推行诉转案,加强对12315数据的分析利用等,有力提升了消费维权水平。

    (四)着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法治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二是立法立规取得新成绩。围绕依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总局参与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推动修改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建议废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等2部行政法规。总局及时制定了系列配套实施规章,修订、废止了一批不相适应的规章。三是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全系统法制专家型人才培训班,加大了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地积极建立完善案件指导、大要案挂牌督办、案件移送等制度,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五)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系统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功能,在推进改革、创新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信息化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提出构建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的总目标,总局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完成了《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编制,明确了未来工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技术架构。二是信息化基础建设得到加强。金信一期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应用成效日益显著。国家法人库项目正式批复,并明确由工商总局牵头,工商信息化建设地位不断加强。三是企业信息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发挥。建立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是工商部门第一个全国性面向公共服务的业务系统,实现了企业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功能。到11月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访问量超过5亿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四是大数据综合运用能力不断提升。组织编制运用大数据加强监管和服务系统建设方案,全面开展全国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和数据库数据一致性比对工作,大力开展数据分析和应用,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服务。五是信息化业务应用不断深化。积极开展12315消费维权、网络交易监管、商标行政执法、商标三期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企业登记和管理系统。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工商系统勇于推动自身变革、积极应对体制调整的一年。全系统高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以务实的作风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一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各级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政治素质、理论修养进一步提高。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加强监督制约,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二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各地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四项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是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绩。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举办各类面授培训班73期,培训学员7153人;举办业务专题网络培训班11期,参加网络培训人数9万余人次,培训班次和培训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2.2%和92.6%。四是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今年总局开展了300余项多双边交流合作活动,与国外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40项合作协议,在中俄、中墨元首见证下,分别与俄罗斯、墨西哥知识产权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和自贸区谈判,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工商论坛,提升了工商部门在国际市场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五是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通过主动改革、自我革命、积极进取,工商部门在注重微观管理的同时强化宏观市场秩序规范,在注重政策执行的同时积极参与政策研究和制订,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

    全系统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配合意识,依法做好“扫黄打非”、禁毒、打私、处理非法集资、反洗钱、报废汽车管理等经济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理等各类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围绕中心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各级学会、协会、中心、报刊社等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的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予以肯定,李克强总理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多地调研指导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杨晶、王勇同志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和协调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各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前所未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履职意识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市场监管执法联动和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握好工作总体方向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性变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有些是当前的短期问题,有些是今后的趋势性问题。妥善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需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长远的眼光,把改革与发展、当前与长远更好地结合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坚持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贯彻落实这一工作总体要求,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六方面原则要求:

    一是坚持以改革统揽全局。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完善过程中,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从当前看,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在于改革。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的背景下,保持我国经济处于合理区间,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的潜力,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与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同步发展,其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改革的过程。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市场监管领域的其他改革也要同步推进,特别是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改革消费维权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共治的维权新格局;改革商标审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在工商体制调整、职能转变后,积极探索完善市场监管的体制机制,增强全系统执法的协同性、统一性等,我们面临的改革任务艰巨繁重。

    深化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各项改革,需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要强化改革意识,把自身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注重改革方法,知难而进,积极作为。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注重总结吸取地方的实践经验,把工作做深做细。要强化统筹协调,既要把牵头负责的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又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是坚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战略部署,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改革是方向,法治是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这对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总体上看,我们在立法立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执法监管中更具有特殊重要的位置。目前,在国家242部法律、738部行政法规中,涉及工商系统执法的法律有105部、行政法规有204部。但也要看到,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发展面临增速放缓的压力下,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政垄断一定程度存在,相关部门对行业的规制与开放市场、鼓励竞争之间也存在一些矛盾,这些都对以统一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要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出发,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工商系统各项工作之中。要强化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加大立法立规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立法先行。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要加大执法行为监督力度,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适应市场竞争的新趋势、新特点,通过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营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市场充分竞争创造良好条件。

    今年,我们在放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把严管作为重要任务,市场秩序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还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对企业、行业的管制,各类市场主体难以平等进入市场,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形成。

    要按照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围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水平,努力把握市场监管规律,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构建新型监管模式。要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要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调动社会因素,推进社会共治。要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强监管能力。

    四是坚持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从经济发展看,在向内需战略转型的大背景下,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逐步弱化,消费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从社会进步看,通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千家万户的百姓利益,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扩大消费,发展消费经济,本质上要让百姓有能力消费,这需要进行相应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让百姓愿意消费、敢于消费,就需要良好的消费环境来保障。

    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职能部门,要适应时代变化、社会进步,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强化依法保护的理念,围绕新《消法》的实施,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探索维权新机制,以消协换届为契机,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要扩大消费维权效应,通过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倒逼企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

    五是坚持发挥竞争政策的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政策工具。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竞争政策作保障。

    从国际经验看,竞争政策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从国内经济发展看,我国已经到了必须重视竞争政策的阶段,这是创新宏观经济政策的客观需要。过去,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很清楚,产业政策只要按照“雁行理论”效仿先行国家就能形成产业比较优势。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缩小,需要在完善产业政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竞争政策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探索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功能。

    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部门,简政放权、放松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都是发挥竞争政策作用的重要内容。今后,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突出竞争政策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要做好前瞻性研究,推动我国竞争政策框架的构建。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中的作用。要促进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协同,研究建立产业、流通等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等。

    六是坚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一盘棋。市场经济越发达,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越重要;经济全球化程度越高,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越复杂。这对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提升系统能力作为重要基础。

    工商系统具有五级管理体制,拥有40多万人的执法队伍,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随着政府部门职能调整、机构整合,部分省级以下部门实行了属地化管理,不少地方整合形成综合执法机构。在职能转变、机构调整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又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这对做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在改革的大背景下,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系统的凝聚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市场的统一性,突出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形成市场监管新优势。要强化统一执法,打破地区分割、行政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强化上下联动,总局要加强对总体工作部署的系统指导,加强地方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落实。要强化横向协作,适应大市场、大流通的特点,形成监管、维权的跨区域协作机制。要强化队伍建设,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

    三、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全面做好明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明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重大意义。我们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总体工作的要求,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狠抓改革措施落地,不断创新、优化监管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环境。

    1.深化落实改革举措,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要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改变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行业准入条件的观念,真正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要继续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围绕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改革企业集团登记,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要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2.按照负面清单管理的理念,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国务院正式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要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要加强对上海自贸区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评估研判,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   

    3.多措并举打造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要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真正体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探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照三号”,积极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要加快国家法人库建设,协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方案建设,继续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方案,探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的有效运用。

    4.鼓励投资创业热情,积极扶持新设立小微企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的问题,总结推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验,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抓好政策落实。要开展小微企业跟踪分析,从地域、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多维度分析企业发展和经营情况,对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要抓紧启动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推动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探索建立新型监管体系,是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关键。要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努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1.创新监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处理好企业、行业、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先照后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

    2.依托信息公示推动建立综合执法新机制。要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要加强工商系统内部协调,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联动,探索统一执法模式,形成协同监管合力。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动部门间构建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要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为相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及其他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要积极参与竞争规则的制定,在规制行业垄断、制止地区封锁、规范政府扶持行为等方面,推动统一竞争规则的制定,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要把竞争政策引入市场监管,注重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同,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竞争政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4.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全力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顶层设计,完善规制体系,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强化合同监管,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商标审查体制改革,逐步扩大网上申请范围,推进商标评审公开化,提高商标审查和评审效率,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大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要继续实施广告战略,宣传和落实好新修订的《广告法》,强化广告监管,以传统媒体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地区和媒体广告信用发布制度。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继续指导广告业发展。要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研究加强预防管控相关措施。加强对直销违法违规行为新动向的分析研究,强化监管,规范直销企业行为。要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继续依法开展各项经济检查工作。

    (三)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维权既是扩大消费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把消费维权工作推上新台阶。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要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依法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责令经营者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退市。要强化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继续开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领域执法行动,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要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加强对12315诉求筛查,排查重大案件违法线索,推进“诉转案”工作。综合运用工商职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2.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协会8项公益性职责,要结合新《消法》的实施和消协换届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主动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要加快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12315工作体系,完善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讯受理功能,加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一会两站”建设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积极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一体化、效能化,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

    3.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提升服务决策水平。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数据资源挖掘,加大消费维权信息归集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12315数据信息的资源优势,完善12315数据标准和知识库,加强消费维权经济分析专家队伍建设。加强消费者诉求、商品质量抽检和消费市场状况分析,深入研究消费维权数据变化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秩序状况、消费维权状况的内在联系,逐步完善数据分析模型和12315消费维权指数系统,研究建立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体系。

    4.完善消费维权法律制度,加强消费宣传和教育引导。全面梳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办法》和电子商务企业落实新《消法》指导意见,参与国家商品质量强制性标准制定,为消费维权工作夯实制度基础。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执法检查,推动新《消法》深入实施。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消费引导,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消费知识,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理念。

    (四)着力提升“四种能力”,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队伍建设的观念、体制和方式方法,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要加强立法立规,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加快完善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大案件监督函告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基层干部法治培训,推动工商系统法治化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要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把运用好信息、网络、大数据技术和资源,作为履行好职责、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途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新资源,越挖掘利用、资源越丰富,数据分析利用的意义和作用就越大。要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确保规划建设的统一性、完整性、系统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在省级范围内统一建设模式、统一经费保障。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等系统功能。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推进全程电子化管理。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以市场主体信息为基础,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大数据资源体系。要深度挖掘工商信息资源,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注重发挥工商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优势,研究建立工商数据综合分析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夯实信息保障基础,为深化改革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支撑。

    3.提升综合研判能力。综合研判是重要的基础工作。总局、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加强理论学习,培养战略思维,善于站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纬度上思考研究问题,切实增强对大局的把握,自觉把工作放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省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了解把握政策法规执行中面临的难点和问题,了解大局,掌握实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总结解决问题的经验,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和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宣传工作成效,为全面做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提升队伍工作能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三个自信”。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总局行政学院和各级党校、培训机构的作用,围绕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国家整体外交战略,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建设。要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四风”整治,推进作风进一步好转。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队伍清正廉洁。牢固树立全系统“一盘棋”思想,实行统一市场监管,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建立统一的12315维权体系,实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增强系统意识,提高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要更加关心和重视基层建设,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非公党建工作。2014年8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工商总局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赋予工商部门指导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职能。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非公经济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扎实推进工商系统非公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全面做好明年的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建设,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明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