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5-02-05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督查有关情况的复函
 
商厅办便〔2015〕14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4〕40号)收悉。根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我部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加强主动公开

(一)加大新闻发布力度。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部积极开展商务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商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我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指示要不断创新新闻发布形式,逐步形成新闻发言人平均每周至少对外发声1次的发布频率,就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商务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并及时予以回应,针对重点工作、举措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及时进行正面宣传和解读,有效引导舆论。我部及时掌握媒体和公众关注点,找准媒体报道的新闻点,围绕商务中心工作,选好主动设问的切入点,回应社会关切,大大增强了新闻发布会的聚焦度和影响力。截至12月,我部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吹风会)55场;安排部领导接受采访18次,司局负责同志接受采访33次,接待境外记者团采访11次,共受理媒体书面采访116次。

(二)拓展信息公开内涵。

根据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需求的不断变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除原有的政策法规、商务领域重大新闻、发展规划、统计分析等内容外,还增加了财政预决算、重要人事任命、公务员招聘、政府公开采购等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已经覆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要方面。截至12月,通过官方网站累计发布信息约36万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105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公告71期,政府采购信息326条。目前我部网站群日均发布信息1000余条。我部网站连续13年荣获政府网站绩效评估部委级第一名。

二、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2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将我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先后在我部网站、中央编办网站以及中国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征求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我部还根据网民反馈意见向国务院审改办报送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网民反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所提意见的复函》(商厅办便〔2014〕449号)。

2014年,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部对有关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和反复核对,先后2批次取消和调整共9项行政审批项目。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涉及我部共4项。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涉及我部共5项。上述文件均已在我部网站予以公开。

三、进一步深化人事财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人事信息。

我部严格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做好公务员考录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考录工作全过程,包括考录政策要求、录用计划、报考条件、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安排、拟录用人选公示、新录用公务员报到手续等各环节。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通过我部网站对外公告,同时,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络留言等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财务信息。

1.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除按保密规定未予公开涉密信息外,其他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除经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外,还对三公经费中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车购置数量和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上述信息公开后,我部及时进行舆情监测,关注公众提出的问题,未发现相关负面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我部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顶层设计方案,我部制定了《财务司财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内部使用)》,对我部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主体等细化了工作程序和要求。

2.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同时将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在我部办公内网公示。截至11月底,我部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共发布信息337条,公开的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标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我部各单位在办公内网公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27条,并公开了财政部批复的商务部2014年项目经费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部在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时,注重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修订的通知》(商财字〔2013〕2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商财字〔2013〕1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商财字〔2013〕14号)等规定中,明确提出我部各直属单位是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属于法定公开的内容,相关信息必须公开。

此外,我部在公开招标遴选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中,明确社会代理机构在代理我部政府采购项目时,要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履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义务。在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代理机构履约尽责。

四、推动信用信息公开

近年来,我部主要通过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和中国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外公开相关信用信息。

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是根据《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我部关于推动商务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而开发的信息系统,主要实现对商务系统内部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数据服务。目前,该系统已整合涉及内贸、外贸、外资、援外、合作等26个领域的近90万条企业信用信息,并通过系统网站对外提供企业信息展示、信息综合查询等公共服务。2014年该系统接受公众查询次数达10万次。

中国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分为中国信用企业数据库和全国违法违规处罚信息库两部分,主要实现对商务系统外部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为各级商务主管机关、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数据服务。2014年,该数据库在原有近300万条企业信息的基础上,整合录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违法违规处罚信息(包括海关、税务、工商、质检执法信息)、医药购销领域不良单位信用信息等100余万条。该数据库通过中国市场秩序网对外提供企业信息展示、信用综合查询等公共服务。2014年,该数据库系统接受公众查询次数达30万次。

五、继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部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公众可通过我部官方网站申请在线提交系统、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或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14年12月12日,我部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66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3件,均予以答复,未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也一一向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六、努力强化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2014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工作,我部对政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在原有基础上制定了《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用计算机及其他设备技术支持管理办法》和《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行政事项公文流转程序》,明确了内容,规范了流程,设定了时限,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大厅设备管理及受理事项公文流转管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清理受理业务,新增证书发放。

我部根据受理事项实际工作,对部分事项及服务系统进行调整,及时更新办事指南,重新核对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告知方式、承诺时间、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在我部政务大厅新增受理发放石油经营批准证书。

(三)改造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障。

2014年7月,我部政务大厅完成大屏幕的升级改造,可公开更多信息。8月,政务大厅启用新服务系统,增加外资业务收文、统计功能,增加石油经营证书导入、补录、统计功能,增加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的网上预约、统计功能等。根据我部保密办《关于外网计算机安装网络版保密检查工具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安全保障,已为政务大厅使用内外网端口上网的计算机设备统一安装了保密检查与信息监管系统,并由相关部门统一检查与管理,提高了安全性。

七、认真学习研究,明确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规范、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与措施,为社会提供公开、便捷、高效服务,推动服务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部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要点,加强联络员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我部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好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三是积极开展调研,有力提高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四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务大厅、政务微博建设,完善在线审批系统,立体化推动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学习兄弟部门的经验和方法,不断增强政务服务的技能和水平。

我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如何更贴近企业、公众需求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创新。希望能够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建议加强依申请公开、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关系、历史档案公开等方面的培训,为各部门间的交流创造更多机会,共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1月6日(来源:商务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