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三证合一”:地方政府 “挂帅”是关键
来源:中国工商报 更新时间:2015-02-09
江苏省扬州市工商局局长 唐齐鲁
    2014年12月底,江苏在省一级以及扬州、宿迁、泰州、苏州工业园区等10个点同步启动“三证合一”登记改革。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在一个窗口完成。
    扬州市东升生态农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算过一笔账:要办齐这3个证,至少要跑4个部门,来回跑七八趟,少说也得花费10天时间;而现在,在并联审批窗口提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就可拿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只需一来一往跑两趟即可。“三证合一”后,减轻了企业负担,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从基层运行实际来看,不少企业在享受方便快捷的“一窗式”服务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麻烦。比如,企业领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登记、到公安部门办理企业车辆入户手续、到外事管理机构办理企业员工因公出境手续等业务,均被告知还需要单独的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只能再回到登记窗口,重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
    推进 “三证合一”不是工商部门一家之事,涉及与质监、国税、地税等诸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从实际情况看,“三证合一”改革在基层推行,尚有一些管理架构需要理顺,影响了“三证合一”改革的效果。笔者以为,确保“三证合一”落实到位,必须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只有政府“挂帅”,统一指挥,才能保证政令畅通,落实不打折扣。
    一是成立由工商部门牵头的“三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三证合一”登记始于工商登记,终于工商部门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显然,工商部门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成立由工商部门牵头的“三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当地工商部门。对“三证合一”登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或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的开发、运行与维护,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有关“三证合一”登记改革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后续监管制度进行审核把关,财政部门负责改革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政务中心负责对相关服务窗口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操作。
    三是加强新照在部门间的互通互认。地方政府应明确规定,各部门特别是财政、公安、商务、环保、住建、招投标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在办理涉及市场主体有关手续时,应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市场主体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此外,在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推进的同时,“三证合一”改革更需要顶层设计的支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三证合一”应有的效力。只有顶层设计完善与基层有力推进相结合,改革红利才能最大限度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