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案件管理功能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5-03-01

 
本报讯(记者于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助于把司法规范的 硬要求 落到实处。所有案件严格按照预设的节点进行办理,使司法办案过程可视、可控、可查,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做客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就案件管理工作接受记者采访。

2014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案件管理实现了办案与管理的适当分离。“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王晋说:“总体上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效果是好的,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系统要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记录功能,所有程序运行都会留痕。一个案子,被哪些人关注过,都会有记载可查。同时,系统通过权限控制,进一步明确办案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案件办理各角色的权限需求和保密要求,做到权限与职责相一致,确保落实办案责任。

在积极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升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案件管理工作也在逐步深入推进。2014年10月17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运行程序、督促检查责任,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在此之后,最高检又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和《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确保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开展案件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与此同时,最高检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立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656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605件,公布法律文书50908件,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王晋说:“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整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和关键。特别是现阶段,人民群众不仅仅想要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责权限,更关注具体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办理效果。”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一张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四平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全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只有全面公开案件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才能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高效,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王晋说。


新的一年,根据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案件管理办公室起草了《关于案件管理部门积极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于今年1月下发各地。根据部署,各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把监控重点放在严重影响、限制公民权利的司法措施上,督促纠正司法办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办案流程依法规范进行。此外,针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易出现不规范问题的关键环节,案件管理部门将执行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涉案财物处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