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四项工程”助力政务提效
来源:贵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03-15

 

  本报讯 (记者 邹晨莹)3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我省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实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化、行政审批信息化、政务服务改革试点精准化等四项工程。
  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行,社会反响良好。但我省政务服务中心尚存在功能不够完善、行政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以及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事进权不进”等问题。为此,2015年我省政务服务工作将重点实施好以下“四项工程”。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工程将出台《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场所建设;规范部门和事项进驻,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同时,除有明确规定因保密、场地限制不进驻以外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切实做到部门和事项“应进必进”;规范一站式审批,强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进驻部门必须充分授权窗口,并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化工程严格优化审批流程,削减不合理的审批步骤,减少审批环节,并向社会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权力运行图。严格规范透明办理,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并对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各部门要严格实行受理单制度,对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单。严格窗口管理,加强对进驻部门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将部门进驻及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行政审批信息化工程将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全面推行网上预审查预受理,加快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完善网上公示、查询、投诉等;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换及业务协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现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年内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政务服务改革试点精准化工程涵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审批”和“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等改革试点工作。